如題我在2月7號從公司出發回家時發生了一場嚴重的車禍
有自己清楚的意意識經是一天後在家裡廁所了
對於過程完全不記得 只有在醫院跟回家當天的片段記憶
但所幸我現本人受得傷沒有很重
機車店老闆看到摩托車撞成這樣子
人還可以走路真的是奇蹟
只是還沒辦法工作
由於發生車禍時的情況有點複雜
我被車鑑會判別為原因相當
他不是明顯違反交通部做的函釋
要不然就是拿到錯的現場圖
我去查過其他判決書了明明都沒有像他這樣寫的
而且調解委員也承認他寫的也有矛盾的地方
費用我不清楚 一兩萬請的到嗎?
因為進入司法程序我做筆錄時 照我看到事後的影像的說
他說我不能這樣看圖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