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好
已/過雜費
但是跟我的問題好像不太一樣
1. 單一團雜費上限 600元 (最高不得超過610元) │
│ 基本規範 │ │ │
│ │ │ 2. 直寄一單雜費上限5元, │
│ 合購文第1點 │ │ │
│ 合購文第2點 │ │ 經由主購分寄每單雜費上限10元 │
│ 合購文第3點 │ │ │
│ 合購文第4點 │ │ 地方團每單雜費上限5元
這是合購版的規定
但是就我的觀察,很多大團都會用610/人數
那除出來的結果就會有小數點 但是實際上主購再收的時候
小數點仍然是要進位的,一進位的結果就是,一定會超過610
這樣不是跟板規相違背嗎?
以我最近跟的某團為例
雜費一人是7.5 全團有80人
但是實際在收的時候主購一律是算進位的 也就是一人收8元
大家覺得這樣是合理的嗎?我怎麼覺得好像在鑽版規漏洞的感覺
還是我太大驚小怪,因為好像沒有什麼人反映的感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