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合購板Matraband手環貨物遺失文

作者: noelle21 (Ann)   2016-11-24 19:02:49
下文有更新,20:00再度去電~
原先內文說無法成立是指背信罪的部分,實際上要去報詐欺是可成案的!
更新進度:18:50左右已去電165。
先說明一下,我個人是有收到退款的團員,
本來想收集證據明日去警局以背信或偽造文書報案,
但上篇r大提醒有收到退款者不能報案,
所以我直接去電165詢問。
(165小姐有幫我直接轉警員)
警員的意思是,
有收到退款者無法報案,
背信罪是指有實質交付物品,
即使我出示有匯款給主購的證明也因為我已收到退款無法成立。
也就是說只有還未收到款項者能去報案,
但警員提醒報案前最好先給主購一個最後通牒,
若在此通牒之後仍未收到款項就請大家收集證據去報案!
若有成案,偽造文書的部分也會直接涵蓋在詐欺的罪名下
(而且詐欺罪比偽造文書刑責更重)
因為團員來自各地我另外詢問是否需要一起報案,
員警表示大家各自報案後之後也會匯集成一個案子,
所以各自去附近派出所報案即可。
總之結論是:
請仍未收到退款的團員共同訂出最後通牒通知主購,
若再無收到款項,就請直接收集證據印出各自去報案!
另外上篇推文p大有提到:
刑事程序的主體是檢察官,被害人角色只是告訴人,請不請律師都沒關係。
所以請不用為之後是否得另外花錢請律師而躊躇著不報案,
目前像我這種有收到退款的團員也只能協助給這些沒收到退款的團員建議了。
不過就算收到退款,我還是很火大啊啊啊啊啊!!!!!
※ 引述《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之銘言:
: 呃...我不是團員
: 但之前有在票版被詐騙過(不是該主購),所以提供大家一點經驗
: 先說結論好了,結論是:去報警!去報警!去報警!
: 就算該主購最後有退錢,你們也不會構成誣告
: 我們之前一票人也是怕被反過來提告,
: 加上詐騙者一直承諾會退款什麼的,也是很有誠意,有問必答喔
: 所以最後延誤了報案時間,
: 等到報案帳戶凍結,該戶頭已經沒有錢了
: 所以無論如何去報案就對了,真的不要再拖
: 另外,報案隨便路過一間派出所都可以報
: 有些警察會不想接案(我們都有遇過)所以會跟你說要回到戶籍或住所所在地
: 不要理他!你可以回他,難道我在這邊被殺,還要回到所在地才能報警嗎?!
: 報案成功一定有報案三聯單,沒有單就是沒有立案
: 還有,把匯款記錄、往來信件、截圖什麼的印出來,資料愈齊全愈好
: 這樣會加速報案流程~
: 再補充為什麼會請大家去報案,這跟我遇到的詐騙共通點在於:
: 1.告訴你星期幾之前會退款,要你給他時間
: 2.承諾一定會退款
: 3.不會消失,有問必答,還很有誠意
: 以上都是在取得你的信任,替他自己爭取時間啊
: 再再補充
: 剛剛看到有人說怕主購帳戶被凍結,反而會讓主購想退款退不成
: 告訴大家,這個我們當初也擔心過了,
: 因為有些人有收到退款,讓大家覺得下一個收到退款的就是自己
: 但事實上,對方還是在爭取時間,所以真的不用擔心主購帳號被鎖!
: 如果不是詐騙,等真相大白,還怕銀行不給解鎖讓他退款嗎?
: 希望現在報警還來得及把主購的錢鎖在戶頭裡!
: 這種拖延戰術,真的勾起我當初被詐騙無限的回憶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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