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看過合購板規 裡面列舉法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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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法 第 29 條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11 月 0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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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 │
│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
│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司法警察機關取締並移送法辦│
│如屬法人組織,其負責人對有關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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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就是不是銀行 不可以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但是我想請問 是否可以自己拍下阿里巴巴的內容
請集貨幫忙代付 然後在淘寶拍下集貨的商品
再使用官方的方式 經由玉山銀行轉帳給集貨呢
(NTD-rmb)
╭──╮ 玉山銀行 ╭──╮
│ 我 │────────→│集貨│
╰──╯ ╰──╯
拍│↑出 │
下↓│貨 │代付 (rmb-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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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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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不算 非銀行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吧
想請問能夠以這樣的方式開團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