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板規修改內容如下:
一、發文格式規範
C. 無關板旨文
1.不適於本板發表或有適合該文章之看板者。
本板可發表之內容如下:
(1)台灣體育聯賽現役啦啦隊及女團長、女主持人之相關內容
(包括編制為啦啦隊之男性隊員,如Dragon Beauties及Taishin Wonders)
(團隊相關內容如經紀人、團隊規劃及爭議亦可發文)
(2)台灣體育聯賽退役之啦啦隊者,內容需與台灣體育聯賽相關(包括但不限於團隊
總監、一日隊員、受邀開球等)
(3)受邀至台灣體育聯賽應援者(限女性)
(4)若遇特殊狀況,板主需以公告文或推文解釋
2.內容空洞或是無意義的發問
3.系列文: 文章列表兩頁內,標題關鍵字形音相同或近似者
-> 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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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於公告一週後正式實施
基本上我只有針對退役的部分特別寫清楚並放寬一點點
大致上沒什麼變,還請各位多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