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私下分享關於「民俗療法如涉及診斷(即密醫),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刑事追訴」
的資料(請參考 http://ppt.cc/VgHt)
有可能所謂的「當事人見證」可以避開「廣告」嫌疑,但版主身分還是建議各位要發表
或是受託發表關於「調理效果」的版友,還是請留意一下適當就好。
另方面向各位分享近日翻閱到一本談論「黃金圈」的書籍
書籍中提到,特殊的行銷手法在短期內對於組織有效,但仍然無法帶來品牌忠誠度。
提供給迷思於「該做什麼、怎麼做才能找到客源」的機構參考
謝謝各位
os. 各位版友若真的有興趣檢舉,成功後記得通知我處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