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主任期制確定版

作者: KDDKDD (KDD)   2014-05-29 08:12:29
依據投票結果(#1JXdbxXQ)
嘉義版版主每屆任期確定為一年
任期制度即刻生效
若無重大爭議
制度條文自6/1 00:00 生效
此文正式備份於精華區存查
詳細制度如下:
新增板主與任期制
1. 本條文依據板規4-1設立。
2. 板主任期年限為一年,每年6月1日前需完成交接工作,原板主可競選連任,不受
連任次數限制。
新增板主方式
3. 每年4月10日,板主需提出政績說明,並開始進行新任板主選舉。
(1)以下是建議流程。
內容 日程
(a) 公告招募新任板主 4/15
(b) 參選人發表政見 4/15~5/1
(c) 板主投票選舉 5/2 ~5/12
(d) 板主交接 5/12~5/30
(2) 候選人資格限定:登入300次,文章200篇
4. 板主人數:保持2人以上。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大於1個月時,應在15天內進行第7條。
5. 當選人數:該次選舉若4人以下參選,則應當選人數1人。
該次選舉若4到8人參選,則應當選人數2人。
該次選舉若9人以上參選,則應當選人數3人。
6. 投票限制:登錄50次以上。
可投票數:依據應當選人數而定。
特別條例
7.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大於1個月時,可依以下方式補充板主人數到2人。
(1) 重新舉辦板主選舉。流程天數需參考本條文第三條。
(2) 申請暫時板主。其限制如下:
(a) 資格限定: 登入300次,文章200篇,曾擔任公開板主達6個月以上。
(b) 上任後二個月需進行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需大於60%才可成為正式版主。
(c) 若滿意度未達60%,則重新進行第七條流程。
以上(1)、(2)所選出的板主任期只到每年5月31日。
8.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且剩餘任期小於1個月時,則原板主代理至任期結束。
9. 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時,則暫停實行板規4-3中署名制。
備註:原本應2位板主才能實施板規3-3,當板主人數不足2人此項條文暫停使用。
10.實習板主,其說明如下:
(1)當板主已有二人時,為了讓有意願參與板務活動的板民進來幫忙,故在每年
1/1~4/15開放給板民申請實習板主。
(2)資格限定:豋入300次,文章200篇,持60人記名連署申請
(3)連署方式同板規4-10,內容需包含政見以利板民參考。
(3)名額一名,額滿後不再另徵。若有多名板民同時申請且資格符合10-(2),則依
投票結果決定。
(4)實習板主權限:除不可執行板規3-3外,其餘權力同正式板主
(5)實習任期最多到每年5月12日。
(6)實習板主為次屆板主當然候選人。
11.經第三條、第七條、第十條上任的板主,須先在板上宣誓遵守嘉義板規、任期制限制
,不得有任意更改相關規定及違反相關規定。
12.本條文修正方式同板規4-8。
13.本條文存放在精華區。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4-05-29 12:41:00
暫時板主第七條的第二項的B項 60%怎麼判定?投票?如果兩個月內沒選出板主那是自己舉行調查並轉正板主?
作者: KDDKDD (KDD)   2014-05-29 12:47:00
開投票文呀!!第二句不懂意思 可否再說明清楚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4-05-29 12:53:00
假設暫定板主上任兩個月未選出正式板主是否開放投票直接轉正
作者: KDDKDD (KDD)   2014-05-29 13:25:00
這樣跟滿意度不是同樣意思嗎?
作者: masa200292 (su*ke it)   2014-05-29 13:56:00
當然不一樣 期間萬一有人想出來選的話 那投票滿意度過六十 你是要開放徵選還是直接指定上任
作者: KDDKDD (KDD)   2014-05-29 14:00:00
這部份讓我想一下 晚上或明天再給修正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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