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8 07:45:11作者 zen1984 (手無寸鐵) 看板 Chiayi
標題 [買賣]COSTCO 全新復活島石像"摩艾"
時間 Sat Jun 7 22:59:06 2014
http://ppt.cc/44L8
1 + 6/07 zen1984 □ [買賣]COSTCO 全新復活島石像"摩艾" (Chiayi)
2 + 6/07 zen1984 轉 [販售]嘉義 COSTCO 全新復活島石像"…(forsale)
3 + 6/07 zen1984 轉 [買賣]COSTCO 全新復活島石像"摩艾" (Tainan)
4 + 6/07 zen1984 □ [出售] costco限量復活島石像'摩艾" (memento)
● 5 + 6/07 zen1984 轉 [出售] costco限量復活島石像'摩艾"(hypermall)
cp行為已被檢舉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8 12:25:00這個桶一年…………我有點為他抱不平@@一年是365天,這是嘉義版版規罰則內都沒出現的天文數字,這個板主自由[加重]的部分也太…………恐怖了吧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8 12:39:00基本上要出現這種加價情況也少到可怕 原PO把3199東西賣到到9000元 這太誇張了 上次黃牛票我也是判一年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8 12:46:00上次我沒看到,不過您版規內最最最嚴重三犯也才90天,這個…………365天,板主英明,我絕對不會惹您生氣的…………|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08 12:51:00其實原PO 好像有二個分身帳號吧 我早上就查到二個了當然我有記錄下來了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8 13:14:00盲點是加重可以加重到多少?100%?2000%?這篇公告明確指出是盈利受罰,而非分身受罰!以買賣初犯是警告來說,他的加重倍率是無限大了!這自由空間範圍好大啊,我看不到邊際!!
作者:
run2 (run)
2014-06-08 13:24:00版主法律可能沒學好 *比例原則*吧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08 13:41:00我仔細看過,違反1~6項是用3-2判喔,在置底買賣文內有寫
作者:
yakuza ((#‵Д′)f〒﹌﹌叭)
2014-06-08 13:46:00原價3199來嘉義版賣9000,當嘉義人潘仔~
推版主 桶一年+劣退沒啥不妥啊 3000的東西轉賣9000PTT我記得好像有不可以營利這條吧~黃牛不算營利嗎?
這東西是被炒作的,剛進馬上就被買完不過說實話我是不曉得這東西為什麼能炒到三倍價就是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08 14:54:00只要守規矩,管別人被怎麼判?會不會管太多?還是你也有意思要違規?╮(╯_╰)╭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6-08 15:01:00不覺得降算重罰耶 營利行為都那麼明顯且誇張了 = =
倒不是要不要守規矩的問題,而是版規/處理必須有一定準則,現在版規剛上路仍在磨合,對於這種事情也必須適當說明,先前大家要版主下台不就是因為精華區失修以及版規失能才發動的嗎?既然如此版主就更應該提出適當解釋及規則的修正,一方面也要避免任意擴張版規的結果發生基本上我認為對於這種人水桶50天還是一年都是一樣的因為嘉義版登入限制是50日,超過50天他再開一個帳號就好了,既然是以營利為目的帳號一定不會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