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鎖文+違規公告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14 13:10:56
如題
#1Jcm8bvQ (Chiayi)
#1JcyI-p6 (Chiayi)
已被鎖文 不得再討論
若雙方有異議 請以私信溝通或由第三方協調(警察)
前文本人已備份給buball
另外
→ heXXXXXX:聽說那間的老闆是個色胚..... 06/13 23:42
在此提醒各位板友
PTT雖然是匿名性質
但推文或發文還是有分寸一點
免得被告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14 13:17:00
推!有點傻眼,竟然有人敢這麼說話,這是一定告得成的不過我不認為PTT是匿名性質,IP都是可以找到人的逃不了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14 13:25:00
其實PTT查人應該很快 IP都有被記錄下來 敢講這種話 我只能推勇敢呀XDD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14 13:37:00
只是現在很多人都怕麻煩不告,助長一堆說話不負責的人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6-14 13:42:00
hereiam...你太過分了>"<人家也要聽八卦啦
作者: say80097 (麻雀)   2014-06-14 15:27:00
我可以跟你說~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6-14 15:33:00
其實XDDD我不想聽 只是嘴砲一下
作者: say80097 (麻雀)   2014-06-14 15:39:00
我是要跟你說阿丹的八卦耶>////////<但我覺得版主好意要提醒版友很好,但也沒必要點名做記號~沒看到或沒注意的人~現在都知~道~了~~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4-06-14 15:54:00
我還以為是控制碼.....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6-14 16:13:00
他都敢推文了 你還怪板主點名喔?!
作者: fanny2   2014-06-14 16:16:00
我聽朋友說過 確實老闆是x胚 八卦一下何妨朋友之前工作的心得談
作者: peace921 (猜不到吧)   2014-06-14 16:20:00
那我不知道會不會被水桶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14 16:22:00
原來明顯違法了還可以這樣護航,真是厲害
作者: say80097 (麻雀)   2014-06-14 16:24:00
我是說沒~必~要~沒~必~要~,哪來的怪呢~奇~怪~了~而且這跟護航有甚麼關係,不管是誰我這樣覺得阿(無奈)
作者: peace921 (猜不到吧)   2014-06-14 16:30:00
紅的明顯啊~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14 16:42:00
沒什麼,只是覺得法治觀念薄弱到如此,蠻可悲的而已
作者: stevely (stevely)   2014-06-14 16:42:00
22K沒什麼不好啊 說不定哪天 老闆換郭董 XD
作者: say80097 (麻雀)   2014-06-14 16:44:00
只要懂得得饒人處且饒人就不會這樣想了:)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6-14 17:08:00
推say大
作者: a052396821 (~東巴尼辣~)   2014-06-14 17:30:00
我好期若h大講的是真的,也能提出食指證據或在那待過的人時機經驗,一樣不能講嗎?還是一樣會被告阿?
作者: KDDKDD (KDD)   2014-06-14 17:36:00
回A大 我記得不涉及公眾利益 說這種話無法免責只是當事人告不告而已 板主的責任只能盡量去提醒大家板規有不少條都是基於保護板民的立意下去設計的
作者: a052396821 (~東巴尼辣~)   2014-06-14 17:45:00
瞭解,謝謝版主幫我解惑!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14 18:46:00
我也覺得沒必要,別用保護版友這種話,無限上綱,而且鎖文加公告更突顯出特定某人的言論,真的熱心保護版友,大可私下站內信提醒就好了!這樣發公告,我一點都不覺得是在保護!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4-06-14 19:05:00
我認為你特地點出某版友的發言是錯的,不必這樣有心提醒板友謹慎發言是正確的,但這種方式是錯的
作者: bazley (bazley)   2014-06-14 19:07:00
即然hXXXXXXX的推文已修正,建議版大可以修正本篇公告文下半部(與公告主旨無關)的文字,不用再幫h大備份才是..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14-06-14 19:22:00
紅明顯 我覺得可以隱藏ID(加個***之類) 直接公佈這樣不好更何況內文沒有爭議吧~~暗諷靠關係的不是她妹妹是"另一個"我看是沒有爭議啦~ 但板主還自己說已備份給buball......這種話也不用講 看在眼裡覺得有些多事 也沒講buball意思總之板主加油啦!不要搞得太累最後步上前幾位板主的後塵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6-14 19:56:00
所以囉,這社會就是太多人嚴以律人、卻寬以待己,罵人的罵的時候不想後果,要追究了,才希望別人寬容對你?自己罵的時候明目張膽,別人勸戒你的時候卻期待隱晦一些?我舉個例子,如果對方的兒子在PTT上看到人家說你爹是色胚你做何感想?大家都是有家庭有朋友的人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4-06-14 22:33:00
我覺得可以隱藏ID(加個***之類) 直接公佈這樣不好 +1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14 22:40:00
b大,沒人再說寬容,是在討論板主大人處理事情的方式!手機推文都會忘記改噓,煩!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4-06-14 22:48:00
推一下 板友可以苛刻 但是板主調和鼎鼐 減少紛爭要考慮的東西要更多 ..像個大人一樣的做事 .. 思考一下事情的後果會比較好
作者: bazley (bazley)   2014-06-15 00:46:00
請板主幫我如信件中所述修正推文,感謝^^.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6-15 01:02:00
以後記得要說是夢到的!做夢總可以了吧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14-06-15 01:04:00
板主身分跟板友不一樣,錯歸錯但並不是什麼大事情有影響到你我的,何必公開來給大家撻伐?那是他跟他對不起的人的事我懶得PO文 #1JHFtu6I 你自己看看你說過的東西 (板主加油就是個做人處事的"眉角",不曉得這樣說你能不能懂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6-15 11:29:00
推JomboCA大 b大自己看看你下半段吧 對於b大 從板主上任到現在 做的很多事 如 擅自刪推文(後有補回來) 說要一起討論板規 但實際上都一直讓人感覺就以自己想法一意孤行 等等 這變成嚴以律民 寬以待板主 但身為一個版主不是應該 嚴以律己 寬以待民嘛?上面很多大大真的都說的很好!!! 錯也是他本身自己對不起別人 要告他的人 他自己就會看到 沒必"板主"特地放大我是來到戒嚴板時期嘉義 每每進來都活在恐懼中去co姨篇深呼吸一下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6-15 12:31:00
推 寬以待民
作者: mofox (foxx)   2014-06-15 13:21:00
現在嘉義版看到最多的就是違反?-?-?,幾-幾-幾,x-x-x現在是戒嚴了嗎?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6-15 14:58:00
最近真的看到一堆公告跟刪違規…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6-15 22:55:00
立意很好 打出ID卻是個很差的做法 人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版主也請自行考慮這樣做法的後果建議您 嘉義版本身並不是個人數龐大的板規定的尺度和思考模式並不同於大板 搞得大家不敢說話絕對不是好事 生活中並不是只有食記和遊記!!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6-16 00:05:00
當你個版喔?
作者: vu3cj0 (海洋)   2014-06-18 21:27:00
純推樓上P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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