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calla (瑞可)
2014-06-24 11:15:47上星期喬陽託運的司機在行駛路上擦撞到自家小轎車
報警後因無人傷亡,警察說可以自行談和解
一開始該司機說請車行報價,公司會處理
打給公司公司卻說公司的保險不處理,要司機自行負責
雙方開始互相推託,直到今日再打給老闆
老闆依舊請司機自行負責,司機依舊請老闆處理
想請問在無人傷亡的情況下,是否可以對他們提出告訴?
作者:
sorc (無知就是一種罪惡)
2014-06-24 12:13:00請參考民法第188條第一項至第三項!
作者:
esun006 (沈默的艦隊)
2014-06-24 12:59:00你現在應該覺得脖子有點酸酸的頭暈暈的, 去醫院驗傷吧
作者:
recalla (瑞可)
2014-06-24 17:31:00不知道為什麼雙方互推,是公司車撞到沒錯喔!驗傷嗎?已經過幾天了還可以嗎?還有效嗎?
作者:
esun006 (沈默的艦隊)
2014-06-24 18:11:00拿到驗傷單提醒請他們"認真處理"的一步, 但真的要以民逼刑還是要走法院, 過幾天才驗沒關係.先求有再求好
是公司的車肇事怎麼會跟公司無關呢?就算是司機的錯,公司也要幫忙協調吧?
樓上這就是社會阿 要告誰咨詢個律師吧基本上告上去他才會理你
作者:
recalla (瑞可)
2014-06-25 13:05:00目前先打去監理所檢舉,有接到自稱可處理的人士來電靜待後續發展中,謝謝大家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