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lexscafe:嘉大學生會時為了辦活動常需要贊助,嘉義人很有愛。但可 07/23 09:31
→ alexscafe:能有版主群才有辦法找贊助 07/23 09:31
推 alexscafe:除去商業行為只能等樂捐了 07/23 09:35
推 qwer789456:拉贊助可大可小 不代表收了贊助就要給他po廣告文 07/23 09:36
→ qwer789456:如何只是當次聚會給廠商做宣傳 也不會影響板務 07/23 09:37
→ qwer789456:但做與不做當然是尊重主辦~ 07/23 09:37
推 qwer789456:以前辦活動都找贊助找得好累(哭 07/23 09:39
這邊簡單回一下我的想法
學生社團拉贊助的確可大可小
名義上 社團歸學務處管
只要拉的贊助不要誇張到一個境界
我是沒聽過有那一個學校學務處會禁學生去拉贊助
大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但在PTT世界不太相同
論法 PTT是算是台大的社團
建立出來的學術網站平台
上頭有一個法源
叫作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九、連線單位及其使用者應禁止或不得為下列不符合台灣學術網路設置目的之行
為:
(一)利用台灣學術網路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
在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之前 也有一些相關規範有寫到禁止商業活動
講簡單一點
你看過那個ptt站方活動 敢公然去拉贊助
在我的認知
跟店家拉贊助相對應要給店家實質的商業利益做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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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就違反了學術網站的理念了
所以在我任內 我會希望遵從這個概念
"拒絕涉及任何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