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亂入] 如果有人在板上公開寫給你的信件

作者: charlie7788 ( 國之將亡必有馬娘>///<)   2014-07-23 18:17:58
我上面那篇文,的確較偏向個人私事~
擾了其它版友,先說聲抱歉
本來打算讓H版友看到後就刪掉的
不過,P先生也都用回覆做備份了,為免失真,就留著了
感謝回文吶
※ 引述《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之銘言:
: 如果你今天在外面跟朋友聚餐喝酒
: 突然看到有人傳訊息跟你說"辛苦了~哈哈"
: 標題還是"你好忙喔~XD"
: 然而這個人你卻完全不認識
: 你第一個想法會不會是 "這個人可能傳錯人了"
: 你一直在等這個人傳訊息給你說"不好意思,我寄錯信了,這封信是要寄給XXXXXX的"
: 可是你在等了將近24分鐘之後 這個人卻遲遲沒有回信告訴你
: 於是你回信了
是的
直到你回信,我才發現我傳錯了
而我的信件內容就只有那十一個字
就因傳錯了,這樣就要被你嘲笑為死宅?嗯?
: 之後這個人卻把你的回信 PO到某個地區公開板 希望大家可以給個公評
這裡就要請問一下了
因為你的很多行為,都是屬於同種類型的
我的舊文章在上面,你可以標明一下
你所謂的「我公開你的回信內容」給我看嗎?
要不 P先生也有回覆備份,回他的也行
拜託一下?
: 然而該板的板規規定了
: 2-3-3 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違者至少禁言30 天(適用3-3)
: 在板主發現的狀況之下,居然沒有馬上沿用板規處理
: 或是告知原PO此文章違反板規2-3-3,並請原PO刪文
: (板主最晚的推文時間是在7/23 AM 2:45,此篇文章發文則是在7/23 AM 4:37)
: 而是放任此篇文章放在公開板區任由板友們進行公評
: 大家認為這樣合理嗎??
你上面那個問題先回答一下嘛,謝謝你
我還蠻好奇你的回答會是什麼的
不好意思,我先講一下
「死宅」屬於通用名詞
在「完整的信件中」依照前後文判定是否屬辱罵字眼
待會我會請教 ptt檢舉中心的人
希望你不會真的死咬住這點不放,堅持自己有理
這樣我會很累
: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23 18:23:00
你告了沒啊?
作者: love62469 (嫩寶)   2014-07-23 18:25:00
你想扳回什麼??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07-23 18:27:00
別把私人恩怨帶來板上,板主不願意處理阿!!嘖嘖
作者: love62469 (嫩寶)   2014-07-23 18:30:00
沒有人罵kddkdd不搞贊助,不辦活動,你到底?他清廉很好啊,但真的不要打煙霧彈,好像他被迫害被威脅似的,你懂嗎?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07-23 18:31:00
有做事,但是永遠把事做不好,哈哈~~~
作者: charlie7788 ( 國之將亡必有馬娘>///<)   2014-07-23 18:32:00
P5555 你的前後言行真是讓人嘆為觀止 :)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23 18:36:00
你的言行也蠻讓人嘆為觀止的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4-07-23 18:39:00
如何嘆為觀止?可否請妳詳細論述呢不要只會標籤、扣帽子,加油!!
作者: siarim (傑佛瑞)   2014-07-23 18:44:00
真不知道這些人要玩多久,懶人包什麼時候才會有
作者: ad24 (掛網)   2014-07-23 18:52:00
這不是你的私版 請私信處理
作者: q123527135 (我不是身分證字號)   2014-07-23 18:59:00
當你個版?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7-23 19:25:00
意見不同 有人噓不代表沒人支持 只是不發聲 PO文的別在意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7-23 19:30:00
你不希望吵吵鬧鬧 何必又來挑起呢??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7-23 19:37:00
誰幫他推一下好嗎?他好像很在意這個欸XD
作者: chen000 (莫名其妙變小紅)   2014-07-23 19:44:00
R大你是我以前室友嗎
作者: nojoe (it's not true!!)   2014-07-23 19:45:00
好 聖光術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7-23 19:59:00
我?我住家裡
作者: fc781117 (你好,我是狐狸)   2014-07-23 20:05:00
我只想說,法正則民慤,罪當則民從,規定詳細總比在那邊自由心證的好吧,如果覺得不好或者怎麼樣,不然大家揪出來吃個飯,訂定完整版版規啊,面對面談總比隔著螢幕有效率多了吧。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4-07-23 20:09:00
樓上的建議很好,但是有些人可能不習慣這種吃飯的場合給原PO,因為這個屬於我們兩個的私事,我有回信給你
作者: openwang (歐噴王)   2014-07-23 20:11:00
之前好像不是有版聚?
作者: hereiam (銅鑼灣扛報紙)   2014-07-23 20:11:00
這次保證沒有寄錯人,也請你趕快收個信吧另外,請你趕快告。不要拖拖拉拉的,我也找好律師了到時候真的上法院的話,我再來揪個團大家到法院見面喔嘉義板辦過兩次板聚吧(由板主舉辦的)第一次在故鄉牛排館,第二次在維新路的成都小館
作者: love62469 (嫩寶)   2014-07-23 20:16:00
吃飯??不煙不酒,不接受利益,不會讓嘉義版友的利益受損!!要吃飯有陰謀??f大,我不是說你,是以他的思想會變這樣!!
作者: qwer789456 (Sharon)   2014-07-23 20:44:00
到底誰罵他不拉贊助ˊ_>ˋ那不是他的職責吧
作者: mofox (foxx)   2014-07-23 20:56:00
有笑有推樓上 f大 一定沒看這幾天板主的公告,他要利益迴避!!!
作者: peace921 (猜不到吧)   2014-07-23 21:45:00
又一個拉椅子來坐的~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7-23 22:16:00
光看公開信件內容就....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4-07-23 22:22:00
推7788不要9(朝聖
作者: q950847q (阿堯哦)   2014-07-24 03:28:00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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