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綠記] about 食記

作者: Ruthcat (王葛格!站起來)   2014-07-29 22:59:19
前文 43
: 推 bear1108:想請問k大,如果只拍食物也會被你如此批評嗎?你都沒有因 07/29 19:17
: → bear1108:為看了食記而搜尋到好的店家?我只是想依你說法,這樣我 07/29 19:17
看到您的推文,如思貓不得不出來說句話(看了好想哭~)
針對「拍照」這回事,不知道您如何看待食物?
你「可以寫食記」,但不代表可以拍照上傳到網路
對於認真的店家來說,商品的每一個步驟都是精心設計的成果
包括食物的配色、擺盤,都需要花費很多心血,
不論店內陳設或是食物,都是店家的智慧巧思
呈現出來給顧客的,都希望是精緻完美
所以今天店家設計的任何內容,店家願意給客人看,給客人吃
那是公平合理的,因為你去消費了
若店家不給拍照,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指責店家
: → bear1108:想寫一篇關於手機或衣服或美妝好不好都要先問一下發行商 07/29 19:17
: → bear1108:? 07/29 19:17
如果你想寫手機、衣服、美妝,只要那不是「客製化」,你愛怎麼拍怎麼拍
但只要是客製化,你要公開報導就要問過發行商
還有,食物和使用商品,絕對不一樣
食物是一次性的商品,這也是一種特別的藝術呈現方式
很多一次性的藝術(如行動藝術),只要不給拍,你就不能拍
作者: alexamm (123)   2014-07-29 23:52:00
有道理,推
作者: litthe (litthe)   2014-07-30 01:01:00
欣賞這句:不代表不給宣傳的店家就是黑店
作者: charlie7788 ( 國之將亡必有馬娘>///<)   2014-07-30 01:28:00
因為很多推文是以消費者立場發言,我想我要我高興我去你還不高興 <<<無法理解,有些人開店真的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錢以外的成長體驗~不過這年頭懂的人不多不給宣傳就不宣傳啊~這也沒什麼啊~不想賺錢也不行?君不見嘉義也一堆隱藏小吃都是賣完就收攤 或 只賣幾點到幾點的~逾時不候的攤子~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4-07-30 01:38:00
依著作權法攝影這動作是一種重製行為,店內包括菜單設計都可以視為一種創作,這裡要特別小心著作權法是有可能有刑責的東西...抱歉,應該更正為「可能視為創作」http://ppt.cc/SOJV單純料理及裝潢的拍攝主要不是著作權的問題(但是不是不可能遇到就是了),但一些特殊擺盤或咖啡上的拉花被視為一種創作的可能性頗高,這種拍攝的話很容易會有問題...
作者: komuroboy (How Deep Is Your Love)   2014-07-30 09:56:00
其實就是多數店家常給方便 大家就自動當隨便寫的人 常會誤以為每個店家都巴不得有人幫她廣告
作者: cha0417 (Nii)   2014-07-30 12:02:00
作者: bear1108 (熊)   2014-07-30 12:51:00
那所以推文的大家都沒有〞在沒經過同意即拍攝食物並打卡的〞以消費者立場的經驗?如果商家明確告知了,我是會尊重的,我只是好奇在沒有商家告知的情況下,大家都會先問在拍?還是就直接拍了呢?在舉例所以像髮型也是客製化的,被剪漂亮或醜,也要先詢問髮型師給不給放?如果他說不行,剪醜的心情要暗自吞忍,自己的樣子不能公開給別人看?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7-30 13:46:00
樓上 balberith 貼的連結 解釋的很清楚
作者: bear1108 (熊)   2014-07-30 16:34:00
我很認真的看完連結了,但裡面內容不是說即便可能構成著作,但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我只是想說我們生活中,我第一時間要去某家店會想看看評價如何,如果沒有這些分享可能會不便利吧
作者: kemo (kemo)   2014-07-30 16:45:00
推這篇 愛寫食記的還是要尊重店家
作者: bear1108 (熊)   2014-07-30 16:49:00
髮型有時候明明講了要怎樣,但剪下去不好看,怎麼救也就不回來來...放自己的照片還要經設計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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