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4-08-23 18:56:38針對群組長昨天判決
跟大家宣導一些事
大家都是綠豆人
討論事情請和平討論
請不要刻意反串酸人
也沒必要去回文或推文反擊
直接來跟小弟講就好
板主會想辦法處理
日後如果有類似情況
請原諒小弟只能照板規行事了
過往可能涉及板規2-5的案件
除非當事人檢舉
小弟一律不再主動審理
最後附上板規與相關的組務判決
2-5 禁止針對某些特定族群,特定人物的文章及推文出現。違者給予警告。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6731470.A.7E6.html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6751412.A.8A8.html
http://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08691142.A.007.html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3 19:22:00經過了風風雨雨,終於…………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23 20:37:00像大樹一樣?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3 22:21:00倒數第二篇,附上來的用意?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23 22:23:00把相關的文章全都附上而已 不用想太多有人來信詢問發生什麼事 所以把所有有關文章全附上
作者:
p669933 (小童)
2014-08-23 22:33:00了解~我剛沒整個看完,的確是有相關XD
作者:
mofox (foxx)
2014-08-23 23:07:00我也不了解為何之前一直無罪,還要等到上訴到組務後才改判!我覺得嘉義板主正氣凜然,應該不會偏袒自己人吧?!不過也恭喜p5平反啦!在來希望板主把我前幾天寄到板主信箱,說影射盈利,串聯他人要脅板主自動下台的文章解釋一下就好了!帽子被帶的頭很重啊,板主!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23 23:47:00真棒!其實P5不必等當上板主就開始協助板主事務了等當了板主一定更厲害(≧▽≦)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24 04:54:00我比較好奇某篇全篇酸文硬要凹的文章不算引戰不用警告嗎?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24 07:29:00正在整理該篇文章中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24 07:40:00對啊,全篇引戰文都沒處理?板主是不是偏袒自己人?
其實樓上可以不用這樣講話了這樣板主有比較好做事嗎?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24 08:56:00喔…對不起,我道歉。等候板主公正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