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18:38:18各位綠豆好:
由於9/1將進行板主選舉和板聚活動投票
總共有4份投票 比較複雜一點
所以先打擾各位寶貴的時間
跟大家說明進行的方式!!
一、 板主選舉
目前有兩位候選人
1. P55555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7730135.A.389.html
2. barttien
http://www.ptt.cc/bbs/Chiayi/M.1409223383.A.C33.html
預計投票日從9月1日 早上8:00開始進行
時間將持續240小時(共10天)
到9/11 早上8:00
採取方式是否決制
也就是兩位候選人分開投票
當選要件是 贊成票 > 反對票
另外若240小時後 其中一人總票數不足120票
則最多再延長到 系統自動開票為止或兩人都超過120票(手動開票)
註1: P55555已擔任三個看板板主,依群組規定無法再擔任板主,請P55555必須在
8月31日前請辭完成其中一個看板板主,否則依群組長建議只能婉拒P55555參選。
註2: 板主徵選作業預計8/30 23:59結束。
二、板聚
眾所期待的板聚預計將在9/28 中午 舉行
因為前置作業關係,必須統計一下欲參加人數和地點
所以請有意願人士投一下票
投票一樣是9/1 早上8:00開始 預計168小時(七天)
到9/8 早上8:00
(因為必須盡快訂位 所以投票天數較短)
時間到就手動開票
(1)參與意願
選項有(A) 一定參加 (B)可能參加,仍在考慮
(2)活動地點
選項有(A) 童年渡假村 (B) 民雄納米部落 (C) 南靖糖廠
地點若有其他建議 歡迎在推文中提出
到時候小弟再放入選項中
最後感謝大家看完文章m(_ _)m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19:11:00補充 剛剛跟人生規劃局小組長確認過 P55555請辭案成立
作者:
Bibby66 (逼逼)
2014-08-30 20:01:00意思是P5可參選?
小弟有個疑問請示一下版主,為何一定要兩人都超過120票?這是什麼道理呢?很多人應該是喜歡A但不見得就會去否決B這樣的話,不就要逼迫所有人只能非黑即白,一定得否定一個人的努力?相信兩位參選人都不需要用否決來顯示,只需要拚他們的得票即可,沒必要搞得如此複雜吧
請問是用PTT哪個章程規定120票?有勞釋憲 謝謝
我覺得這樣比較容易造成對立,你可以考慮一下,只需要從兩位選擇比較喜歡的就好,無須找討厭的吧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0:34:00否決制的意思似乎是代表贊成>否決即可 分開投票 互不干擾是這個意思嗎? 不好意思看不太懂這投票制度
作者: greencanon 2014-08-30 21:29:00
當選要件是 贊成票>反對票 => 可能有兩位新版主?
投票在100票以上就要有120票的總票數,不然自動延長,這要選到猴年馬月,另外您怎麼知道有沒有超過120票?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1:50:00板主可以看總票數(無法看投票結果) 系統最多只延幾小時
所以c大覺得要有幾位版主呢?印象中在三皇退隱的時候有討論過版主應該要幾位當時我看到很多綠豆是偏好兩位的設置不過這也只是我看到的地方
幾位版主是一回事,我是依據公告在看,而且我只覺得有必要因為投票搞成要去否定任何一個人嗎?只要投誰比較好公告上寫的是兩位就採多數決,而不是過當選門檻都當選多數決我認為應該是兩位誰是票數高誰當選就像我如果要投票我只會去看哪一個政見我喜歡,不代表我必須要被逼著去否決另一個當初KDDKDD版主上任有經過這麼繁複的投票條例嗎?這是依據目前我看到的公告提出的,最終修改時間如下※ 編輯: KDDKDD (220.143.207.52), 06/16/2014 13:11:1
我先自招沒看投票規則 Orz 不過我看了一下自己的解讀兩位候選人的投票是獨立的選擇不是嗎? 也就是我兩位都投贊成票也是可行的 何來支持一位就得反對另一位呢?如果是2選1的投票才是被迫否決不是嗎?@@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30 22:17:00我看起來是只要單獨個人總票數大於120,且讚成>否定,就可當選,當然還是以版主解釋為主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2:18:00這部份看看大家還有什麼意見 如果大家認為兩位都夠優秀
每位都要大於120票,依據上次版主投票數有超過240嗎?
對啊...這樣的規則看起來也是可能三位版主的可能啊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2:19:00能讓兩位都上是最好的
上次版主選舉在這麼熱烈氣氛下都沒超過240,那麼你認為不是逼著要人去選擇?
作者:
cuhi (科科!!)
2014-08-30 22:19:00版主:不要起爭議啦!公道價,八萬一!
我覺得不能這樣講耶...因為這比較像每位版主的投票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2:20:00不到120票 就等系統自己開票(多延長數小時)
而且怎可能都同時間投票了 兩位版主的總投票數還不同?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0 22:21:00是獨立的120不是一定要240吧@@?
對啊...投票就那些人 假設投A的有135位 也可都投B 135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0 22:22:00EX BART 贊成70 VS 否定50 =120 就當選板主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2:22:00ianlblt 講的沒錯
"也就是兩位候選人分開投票" 這是本公告寫的,分開投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30 22:22:00樓上,八萬就八萬哪來的一?來!一口價七萬成交(>_<)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0 22:23:00可是我可以同時投BART 也投P5啊
c大...A得票120的人 同時也可以投B啊...一樣120人投票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0 22:24:00如果你以票數來說對啦是要超過240,可是投票人不一定也是240啊
里長議員跟市長對啊= = 嘉義市人口也不會投三票暴增
作者:
ianlblt (IAN)
2014-08-30 22:25:00數就也比較不會出現例如20人投票15人說不好5人說好就決定了板主這樣,我想這是現在KD大考慮的吧...(自己解讀)
如果分開投票就必須要設門檻,如果覺得門檻很高可以直接說出建議值,一直繞圈圈說是強迫二選一,比較同意ko跟ian的說法
根據本人去查過,多數決就是在兩人中只能選擇一位,或是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2:27:00完全正確 T^T
所以c大比較想要讓兩位候選人PK嗎?@@ 不好吧 囧
我沒PK意思,但是在風風雨雨的現在,版主容易得罪的時代最好就是說了算,大家也謹言慎行,不是嗎?
這樣至少每一位繼任版主都知道,言出就得行,政見必須實行,不然公告隨意改不好吧?那誰當選也都可以援例食言公告多數決,那就多數決,沒選上的可以在下次參選啊
反正大家都覺得要有三位版主,不是嗎? 這樣可以任期不會同時到期名稱跟哪個規則衝突? 請問?
可是c大一開始不是反對選邊站嗎 這樣就變成非得如此咧
我的意思是不需要用否決這個,只需要用贊成票就好,不過
不過KD不是最差的就是死腦筋老古板 如果真用PK戰對綠豆們的感情來說一點也不好啊= = 堅持這個沒好處哩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41:00這麼怕有人反對大魚支持啊? 這規則很好啊
否決這個才是比較傷感情,選誰好,只要不留言不就不知道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42:00分開獨立投票又不會互相影響 怕什麼 又不是兩個選一個只要兩個都支持>反對 就都當選啦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可以同時投兩個人呢 你喜歡兩個就兩個都投支持 你討厭哪個 就哪個投反對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0 22:44:00誰都好 快找個人來幫KD治療死腦筋老古板吧
或許反對的名詞改成不支持比較好@@? 反對是很強硬的詞
樓上r大媒什麼好怕,只是不希望現在的板又風雨,但是規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30 22:44:00大家冷靜一下吧…KDD不懂裝懂亂用詞是真的疏失,該道歉,但是規則本身應該是沒有争議的吧?利大於弊,這是我的解讀。老實說我也不懂什麼叫多數決,但是我的優勢是,不懂的我不敢用(>_<)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0 22:45:00可是不支持應該是隨便都好 用反對雖然傷人 但更貼切不是嗎
則已定,我就不能說什麼,只是就請按照多數決,免得又被質疑我認為barttien你應該利益迴避
我覺得KD可能是把贊成大於反對(或反之)當成多數決了因為如果只是單一候選人 的確符合多數決
不過此次選舉可以當成兩次單一候選人多數決投票可以這樣解釋嗎? (汗)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4-08-30 22:49:00雖然我不知道這對我有什麼利益,不過我同意你的迴避說。謝謝提醒。
若三人以上,則採多數決(投票日十天,票數至少120票)
我自己的看法是以規則為主耶..c大也是贊成規則的不是?
痾...那上面你本來擔憂的事情不就會發生了嗎= =
我更擔心如果這次不按照版主自己的規則呢?以後大家規則都修來修去,尤其參選者都已經確定,要開始票選了,還修如同你們說,大家少丟點否決票就是了
那麼先來投票怎麼選版主好了 XD 以免投完票又質疑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4:00多數決的意思就很簡單贊成大於反對哪來這麼多廢話啊= =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4-08-30 22:55:00上次關於買賣文的投票結果,大多板友都沒注意看選項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5:00從小學教到大學 多數決都是贊成大於反對
上次買賣文的投票那麼多人反應規則有詐 這次如果硬照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4-08-30 22:56:00意外讓另一個選項勝出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6:00再來 我有點好奇有人的數學到底 分開投票哪來的需要240票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7:00選個板主搞這麼複雜 一開始想確認清楚到底是啥就問了一下
當兩個選一個的時候,你好意思兩人都選嗎?不就是240票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8:00看來分開投票根本一點問題也沒有壓 板上有120人 一人兩票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2:59:00例如我現在同時支持P5跟BAR 我就兩個都投贊成票
r大我數學是不好,很抱歉讓你煩惱,只是你要不要google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3:00:00KDD上面推文也解釋了 如果板友們認為兩個都優秀 就讓兩個
而c大本來也是反對PK戰的不是嗎? 別硬推啦= =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0 23:01:00那你要不要翻翻人家上面講什麼 一直那邊搞文字遊戲槓麻
作者:
zoepan (zoe)
2014-08-30 23:04:00C大~可以請問一下"多數決"三個字在哪看到的嗎?我怎找不到
coldroom: 這是什麼道理呢?很多人應該是喜歡A但不見得但不見得就會去否決BPK戰就變成一定得否決一方了啊= = 不好啦
作者:
zoepan (zoe)
2014-08-30 23:10:00謝謝C大,不過板主現在的意思是兩位候選人分開投票,也就是你可以投P大贊成票,也可同時投B大贊成票,沒有一定要你否決哪一方啊
但是如果多數決,二選一,這樣設定120票的門檻(雖說我對門檻沒什麼意見)這樣總不能讓我兩個都投喜歡吧
作者:
zoepan (zoe)
2014-08-30 23:13:00不好意思,我還是看不太懂你的意思
雖說兩邊都可以投同意,但是多數決只能選出一個版主兩邊都投同意似乎不怎麼好當然這只是我的看法,但是規則訂了多數決,只能照著走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20:00嘉義板板主比年底七合一選舉還複雜....冏RZ
作者:
zoepan (zoe)
2014-08-30 23:22:00你講的多數決是板主在上一次的板主徵選文裡的內容,但當時沒人參選,那這次就以新的參選公告為主不是嗎?
所以否決制到底怎麼一回事? 跪求白話解釋 我中文太爛
這次只是說明,我看到的是因為吾人參選所以公告延長那篇就寫好了所有規則
作者:
zoepan (zoe)
2014-08-30 23:29:00好吧,只好等板主明天解釋了
也就是因為這次有兩種投票,所以說明了兩種投票是做什麼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30:00可以來個人告訴我,這次要選幾個板主?一個or兩個?
蛤? 可是上面不是說兩個如果都過了 兩位都是版主嗎?
他已經訂出多數決,而且你認為兩位候選人選兩位好嗎?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33:00如果照ko大的說法,選兩個,好像又跟板規衝突喔z =>2 =>5 =>1 =>5.當選人數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34:00該次選舉若4人以下參選,則應當選人數1人。
疑? 又臭又長的那套不是早被揚棄了嗎?就推發文注意事項阿= = 之前不正因為砲轟又臭又長才改那個 怎麼現在又要堅持KD去執行那又臭又長= =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36:00疑?置底板規在哪裡??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4-08-30 23:38:00ko大可能誤會了,您說的那篇是簡易板規,只列出了推發文的注意事項,但是精華區裡面還是有個完整的板規阿
我誤會了嗎? XD那規則要好好的討論討論了...先別急著投票釐清也好@@
不會吧??? 連板規大家都搞不清 那依什麼當基準???不過 我也不知道到底哪篇才是可信的 傷腦筋啊 ><"
嗯嗯 投票緩一下先確定規則好了 但是會不會又被罵阿上次才又來個9/1日與14天牴觸的罵聲...= =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0 23:46:00看懂推發文規則就好 基本上那是簡化過後的板規只要不違反推發規則 就不會違反板規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14-08-31 00:12:00KDDKDD要回答冷房大的問題嗎?既然都能推雯了在忙的話也一聲 常常都讓大家搞不清楚狀況在那邊吵= =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1 00:15:00冷房大要整理一下兩篇的問題成一篇文章嗎?看完眼睛都花了
作者:
JomboCA (好大一條西人牙膏)
2014-08-31 00:15:00其實我也在忙沒看到下面又有一篇@@
作者:
pase139 ( )
2014-08-31 01:34:00規則複雜化四夫是後板主時代的特有現象= =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31 09:06:00又臭又長??? 簡易板推發文事項還不是遵循又臭又長來的版規來著? 難道我遵守各板板規(簡易) 就可以不在乎站規嘛? 若又臭又長可以不要遵守,那制訂此板規意義何在,就直接刪除? 簡易板規是遵循正式板規而來,若沒有正式板規哪來簡易板規,這邏輯應該不難懂吧...若可以不遵守正式板規,那等同簡易板規也是沒意義,我就可以隨意發違規文囉?! 簡易板規真正用意是在提醒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1 09:12:00ANDY大別氣 我說的是不違反推發文原則 就不會有違反板規的問題 沒有說不必遵守板規喔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31 09:13:00一些常犯錯的小問題的板友、新手 順便兼 懶得看正式板板規 但可能想發文怕觸碰違法的人 "簡易方便"用的就是 " 便民" 之意kdd大,我不是說你,你推文解釋的對阿,本來簡易板規就是依據正式板規簡化而來,便民用的,怎還會有 違反簡易板就會違反到正式板規的問題出現................還有 先自己腦補..別到時又被... 我上述所說的是 單純就規則邏輯而發言... 遵不遵守板規 跟認不認同板規 是兩回事,勿事後質疑,既使我不認同但還是得遵守這是必須的,就算給建議但板規若未改還是得遵守,這跟若不認同某法律,但你仍得遵守的意思是一樣,這應該沒很難懂吧.... 遵守跟認同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