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投票活動說明

作者: KDDKDD (KDD)   2014-08-31 17:16:15
感謝各位提出這麼多寶貴的意見
由於投票議題到底該用哪種方式版上爭論不休
在廣納各方意見 有些人認為這新方式好 有些人認為應該遵循舊的方式
小弟認為不宜自行裁定使用那一套方法
因此 先舉辦有關選舉方式和板主人數的投票 來弭平版上爭議
題目:請問你贊成那一種作法呢?
(a) 原有板規方式
投票採用多數決 只能有一人當選 你只能支持一人
選項共有(1)p55555 (2)barttien (3)皆不同意
其中第(3)選項若佔總票數25%則重新選舉
否則板主人選由最高票者獲選
(b) 調整作法方式
投票改採同意制 只要同意大於反對 每位候選人有達120票的總票數
你可以同時支持兩個人
讓p55555 跟 barttien 同時當選版主
一同協助嘉義版的版友們
為了避免在此公告下面又爭論不休,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也為了維護本版的和諧,公告後直接進行投票
投票時間共五天,於9/5 00:00 截止投票
到時依投票結果的方式
直接在9/6 早上9:00 開始進行板主選舉
共7天 在9/13 預計到早上9:00結束
補充說明:
  這次修改投票規則是因為很多人覺得不想要在看到版上對立
  希望可以不要用二選一的方式進行選舉造成正反方對立
因此針對有爭議的地方另外提出投票確認民意
最後希望大家可以停止爭論
讓這次投票的結果來決定這次的選舉方式
也讓版務真正的回歸民意 謝謝大家
註: 原本板聚投票因為不宜再拖 所以依然照原定公告9/1開始投票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8-31 17:18:00
B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1 17:19:00
好啦 趕快投一投就好 大家都辛苦啦!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40:00
希望你三思,萬一投票出來的版主也跟你一樣把自己訂的板規視若無睹,我看會沒完沒了。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44:00
這次KDD處理得很好啊 有爭議早點投票把爭議處理掉就好了像之前那樣才是最大的問題 這樣好多了 趕快投一投就不用讓版上吵翻天了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45:00
你是太上皇?你肯定就好?不依自己板規行事的版主叫處理好我現在問你版主,你認不認你自己訂的板規?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46:00
沒啊! 他依照版規行事了 別激動嘛 版規中有寫到依照版規如果版主認為有爭議的版規可以修改並提案提案修改後如果還有爭議 那可以交由版友們投票確實沒錯啊 他修改後起爭議了 然後依照版規起爭議了投票這樣很好啊 而且夠及時 不像之前吵翻天了才要處理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7:48:00
(攤手) 這就是為什麼會說板主明明可以很簡單處理,卻都要把問題複雜化的原因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48:00
^_<阿就依規行事最簡單啊:)→ lanpaopao: 2依規行事最簡單 ^_<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50:00
是啊 照章行事,目前有重大異議,還要修改?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7:50:00
R大贏KDD,你評比第一名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0:00
是啊! 照規定起爭議就是投票^^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1:00
4-9-1。^_< 總之全案已經交由版友們回歸民意處理了 我們就別吵啦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54:00
r5你覺得你是站長嗎?還裁定呢4-9-1條文是 4-9 重訂版規無誤對吧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5:00
我覺得版友們比站長還大 我也沒裁定啊 別激動哦 冷靜冷靜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56:00
r51303: ^_< 總之全案已經交由版友們回歸民意處理了你的推文是由你裁決呢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6:00
我不想再跟你吵了 這件事情就給版友們決定 版友們最大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57:00
另外板規4-9-1是指 板主若認為原有條文已逾1/3不適用於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7:00
投票出來就知道版友們怎麼想了 還是你要反駁這句話?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8:00
都給你解釋就好啦 總之版友們最大 投票出來就知道了結果如何我都會閉嘴 希望你到時候不要喊投票不公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7:59:00
又再戴別人帽子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7:59:00
我們這裡沒有人 包含版主, 組務, 站長 是比民意還大的所以就交給民意解決 我乖乖閉嘴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8:00:00
別吵啦 握手言和 我們等投票結果齁 乖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8:00:00
我認真的覺得你在幫KDD的罷免團助選 XD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00:00
還是你因為可能害怕P選上,B沒選上你才這樣?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8:01:00
又要扣帽子了 總之我們大家都別吵 交給投票解決 OK?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8:03:00
另外,板主,先和您說聲抱歉。本來罷免我一直未投票,認為您仍持續在改進中,此一事件再度見証您依您意見無視原有規定,將投下支持票。請見諒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8:05:00
lanpaopao你才一票而已 有人會開分身幫版主的放心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06:00
沒有板規依據的投票是非法的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31 18:15:00
請問誰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看到這篇真的很想講難聽話,我是不知道現在投罷免票有多少,但我想以你判斷問題瑕疵如此嚴重外加處事能力這麼差,支持罷免應該超過上百票,每次經過板上屢屢都可以遇到這麼誇張的事情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8:29:00
H大,對不起,我想傳達的是我的失望,當然我的一票可能影響不大,但民心就是這樣一點一滴失去的,只是對此感到遺憾。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8:37:00
我可以感受你的失望 一開始我也反對罷免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8:38:00
去爬過文就知道你們從頭反到尾的 我實在很懶得打臉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8:41:00
http://ppt.cc/aE0i 我一開始投反對罷免你是要打什麼臉?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31 18:42:00
R5大你要不要再去爬清楚點,你要不要再爬清楚點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8:43:00
如果沒記錯 是反對票第36個
作者: coldroom (冷房主人)   2014-08-31 18:44:00
你有去爬過我的文嗎? 你去抓一篇來看看從頭反到尾的證據看看誰打誰的臉,去找出來,我馬上退出嘉義版如果你沒有證據,你馬上公開道歉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8:59:00
我這邊並沒有指冷房大 我指的是那兩個說自己轉變立場的http://goo.gl/Z939LK 這篇裡面有兩個人就已經是非不分支持P5了 明明他就是違反版規在先 其實是早該桶KDD沒桶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9:00:00
助選員(蓋章)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00:00
他們在這理喊著依法行政 然後遇到他們支持的人違法就轉個彎說自己支持依法行政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9:01:00
我不贊成非正常程序,那你怎麼不說我公開推文支持Bart哥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02:00
你支持bar很好啊 我沒有反對這點啊 誰想支持誰都可以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8-31 19:02:00
r51 我建議一起支持KDD下來落個輕鬆 幫他說話是在害他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9:02:00
hayharold: p5爭議太大 我也不喜歡p5 但不代表可以用版規搞他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8-31 19:03:00
我看了現在推文 只有KDD下來才會寧靜下來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03:00
我不懂為啥有些人遇到名人違規就認為可以不用判啦@.@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9:04:00
我是反對罷免沒錯呀 我還寄站內信幫版主打氣咧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04:00
然後還要說成是用版規搞他 這實在是很不理性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8-31 19:05:00
因為現在版主不管訂定什麼辦法 一定有人問 依據在哪裡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9:06:00
我又不像你 可以為自已支持人的不顧規則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07:00
OD1109: 我看了現在推文 只有KDD下來才會寧靜下來 +1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07:00
我沒有為了自己支持的人不顧規則啊-.-版規4-8 4-9明擺在那你要不要翻翻KDD上任前 我是反對他上任的單純對事 不對人 對立場 不對個人
作者: OD1109 (強棒高手)   2014-08-31 19:08:00
因人廢言 因人廢事 這就是版上目前的情況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9:09:00
所以你認為不合意的版規 只因你一人在吵就要改?推文我只看到你在吵我沒辦法看到潛水的意見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11:00
r5大說到重點了 你也反對K上任 那這次你說服K先下台相信就不會有一直爭辯的情況了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13:00
並不是只有我在炒 我只是覺得有些人太過吹毛求疵了 唉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13:00
有意願 一起下來海選 不用讓大家在這裡針鋒相對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18:00
謝金燕表示 : 跳針~跳針~跳針~跳針~如果K大的做法是對的 請問 程序正義 在哪我只知道中國文化朝令夕改的皇上 都是出名的民不聊生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25:00
講到中國我就想到了康熙的故事 這只是舉例不用太認真那些滿大臣王工貴族們總認為滿漢一家是錯的覺得康熙亂七八糟 不務正業 走他阿禡的老路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28:00
誰對誰錯敢承認就好 誰告訴我 程序正義在哪啦 淚奔
作者: Andydream (王大帥<( ̄︶ ̄)>)   2014-08-31 19:29:00
那請r5大舉例一個正確合乎程序的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30:00
請Andy舉例哪裡不合乎程序 4-8 4-9 擺好看得嗎?我舉例到嘴破了 你們還是認為不合程序 就像你們認為不該桶P5一樣的神奇邏輯
作者: jefferysu   2014-08-31 19:35:00
照既有程序中走就不會有爭議的事情~結果因正受爭議的版主提出一件可爭議的事情在這吵,實在有看沒有懂何處惹塵埃?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38:00
J大現任板主其智慧之高邏輯之清晰 豈是你我能輕易評論
作者: jefferysu   2014-08-31 19:43:00
不過通常受議之人不是應該暫時調離職務或暫停部分權利
作者: hayharold (harold)   2014-08-31 19:43:00
r5交給投票決定 我沒像你一樣一直吵呀你影射我轉變立場 不用道歉嗎?
作者: jefferysu   2014-08-31 19:44:00
以免其權利影響公正性?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46:00
J大 我開始崇拜你了 人家不避嫌 也奈何不了啊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8-31 19:49:00
說朝夕令改就錯了吧 明明就是板友群希望改的 哪個不是?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50:00
好哦 hayharold大我錯了 我向你道歉 就讓我們交給投票吧<3SORRY!!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53:00
r2大如果是回我 可以反推您目前是指K版主是嘉義皇上嗎如果是 君要臣死 臣不敢不死 更何況我只是小小小綠豆
作者: music120 (夢想與幻想之間 是現實)   2014-08-31 19:55:00
樓上是用哪根邏輯得到的結論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56:00
liny大如果是在呼叫我 我沒這意思哦 不過你先拿出來舉例我借你的邏輯一用這樣而已XD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19:57:00
R5你真的沒有幫到板主忙 QQ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8-31 19:57:00
為何你要這麼想 會改版規是因為板友給的建議而去改的現在改了換說朝夕令改 怎樣都有話講
作者: linyinhung (想念星星)   2014-08-31 19:58:00
r5大 好說好說 我都誠心呼喚r2大了證明大家邏輯都一樣
作者: r51303 (天夢星痕)   2014-08-31 19:58:00
lanp大不勞您費心囉 我知道您一直都對版主很有意見
作者: r2301452 (0.0)   2014-08-31 19:59:00
總之快去罷免板主吧!不管怎麼樣記得現在按V投票 不要到時候又有話講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20:11:00
建議不代表反對,二分法是您的專長。謝謝您的助選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1 20:33:00
藍泡泡還好啦 畢竟也都是想嘉義板好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21:23:00
熱火別擔心,我就這麼一票。板聚還是會去的喔!就事論事,覺得不適合當板主不代表不適合當朋友,大家到時見啊! :)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4-08-31 22:29:00
要是大家都可以就事論事 就不會那麼多爭端了 @@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4-08-31 23:34:00
我也不懂為什麼對有些人來說這麼難(嘆)
作者: nukuklf100 (nuku)   2014-08-31 23:49:00
支持也好反對也好~我比較納悶最後要如何收場
作者: tacrayu (i don't care)   2014-09-01 00:45:00
不如這裡就給kdd當個版就好,誰在去申請一個綠豆版?
作者: jeross (資深廢柴傑洛士)   2014-09-01 01:58:00
第一次看到投個票還要先投票表決要怎麼投哪時投。檢舉姬不用出來教一下嗎?
作者: peace921 (猜不到吧)   2014-09-01 02:29:00
板主說的算~結果怎樣在說~反正我是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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