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嘉市湖子內區段徵收戶 再批補償不公

作者: kangta740508 (台灣玉澤演)   2016-04-29 12:24:10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http://udn.com/news/story/7326/1661329
2016-04-29 04:03 聯合報 記者林伯驊/嘉義報導
嘉義市湖子內區段徵收數十違建戶,昨天再度抗議要求市府發放合理補償金,並向例行巡
察的監委李月德陳情。市府表示,市長涂醒哲去年曾應允設專案辦理,但經請示法務部,
行政裁量權不能凌駕法律,市府最終才仍依據地方自治條例,不再發補償金。
黃姓違建戶不滿表示,原依照「嘉市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
」,71年7月1日以後的地上物不補償或救濟,但部分違建戶獲領補償費,事隔3年又被追
討溢領補償費,還要居民互相檢舉,根本挑撥離間且不合行政程序。
黃姓違建戶痛批,自家於71年以前有戶籍、水電紀錄等證明,98年開始徵收作業,卻因99
年爆發弊案,改用空照圖判定,要追討200多萬元補償金,根本是兩套標準,還要不服民
眾繼續檢舉,行政上出問題,卻要民眾承擔。
10多位違建戶上午在市府門口拉布條,下午向監委李月德陳情,市府秘書長徐寶璋、工務
處副處長駱際方等人到場,李月德聽聞雙方說法,也質疑市府發放救濟金兩套標準,表示
將把相關資料帶回研究;違建戶要求市府用行政裁量權發放,否則全用空照圖,公平地再
檢視所有違章土地。
市府工務處指出,違章戶多數經訴訟程序都敗訴,去年涂市長盼用行政權設專案補助,不
過牴觸原自治條例規定,經請示法務部,今年3月獲公文回覆自治條例具法律效力,行政
權不得凌駕,因此將依規定辦理。
作者: r2301452 (0.0)   2016-04-29 13:54:00
99年爆發弊案(圖利),結果根本就是行政上出問題,承辦人跟地土均被無罪釋放。不過我很想問GTO大大有沒有這裡的八卦
作者: spfy (spfy)   2016-04-29 14:07:00
這裡說的是焚化爐那塊嗎 是的話這黃姓違建戶我大概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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