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中部〉停車場機車收費 縣府訂費率挨轟

作者: kangta740508 (台灣玉澤演)   2016-05-21 10:19:07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92050
2016-05-21
通勤族叫苦 盼不要實施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提案增訂「公有停車場機車收費費率」送交議會審
議,消息一出,引來機車族反彈,直呼是向民眾搶錢,縣府則稱係依審計室糾正而訂,屆
時是否收費及相關費率,將由各權責機關決定。
嘉義縣議會正召開第十八屆第八、九次臨時會,縣府所送的甲二號案為「嘉義縣公有停車
場管理自治條例部分修正草案」,縣府在修正草案總說明指出,嘉義縣公有停車場管理自
治條例於八十九年七月發布,但審計室一再糾正該條例未訂定機車收費費率不妥,要求縣
府修正,縣府只好增訂機器腳踏車計時、計次與月票費率送交議會審議。
此增訂條文機器腳踏車收費費率上限分別是計時每小時十元、每次三十元但不得逾四小時
、月票一千兩百元。對於這項費率,機車族大表不滿,縣府臨時、約雇人員就表示,他們
領的是最低薪資,經濟本就捉襟見肘,如每個月再負擔一千兩千元停車費,日子將更難過
了。
另有機車通勤族也說,一天多支出個幾十元,一個月下來也相當可觀,希望縣府能夠體恤
基層民眾,不要實施機車停車收費。
建設處:審計室壓力所致
縣府建設處副處長郭良江表示,這項費率只是上限,也就是每小時可以收取五元或每次十
元等,且該條文經議會審議通過後,還要由各公有停車場主管機關自行核定,以縣府府前
地下停車場為例,目前汽車月票六百元,機車不可能高於這個標準,且是否收費也將再研
議,增訂條文是因審計室壓力不得不為。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6-05-21 11:54:00
一個汽車停車格至少可劃成4個機車格,但收費只差2倍,這真的很奇怪,機車族比較好搶錢嗎?
作者: greenflying (flying)   2016-05-21 22:45:00
可以規劃成 計次收費的方案?!
作者: kangta740508 (台灣玉澤演)   2016-05-21 22:59:00
警察局就在旁邊也沒在抓違規 光周圍機車格少的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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