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參選] bingtsien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6-16 11:41:48
※ 引述《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之銘言:
: 來當壞人... [茶]
不不不有刺激才有進步
感謝回文
: 這裡,先有一個用詞錯誤
: 就一般的定義下
: 現行狀況下,買賣文沒有禁止
: 而是針對發文條件做限制
: 禁止跟限制還差蠻多的
: 不然哪會有過去的買賣文讓你統計總量?
: 你要說雞蛋裡挑骨頭也行
: 但是你得理解,當版主就是會面臨「被」雞蛋裡挑骨頭
: (看看那個放寬版規限制沒有正式公告就被人一直拿出來抓著打?)
: (以前某版的版規大概只有現在嘉義版的一半
: 然後某版主被詰譙「版規那麼長誰會去看」)
: 尤其看你的版規走向是傾向繁複
: 你的用字遣詞如果不注意,結果就會變得很可怕
: 好,假設你的本意真的是「買賣文不應該限制(那麼多)」
: 而不是「買賣文不應該禁止」
: (雖然應該不影響下面的論述)
: 那麼,你的推論
: 就一天文章大約是30篇來說,買賣文的量不到一個月總文章數的5%
: 會變得很有問題
: 因為你現在看到的結果
: 是現任版主群執行「買賣文有(那麼多)限制」的結果
: 除非你要指證現任版主群根本沒有執行此版規
: (那我可以作證,是有的)
: 你要如何保證當買賣文沒有限制的情況下
: 買賣文的比例不會達到(一般定義的)洗版數量?
我一開始的政見是說不禁止買賣文,因為有人的政見是禁止買賣文
下面推文說覺得要先自介很奇怪,我回這可以討論
所以最後到底會不會解除先自介的規定,也不是我說了算需要版主討論,版友討論投票
另外解除自介會不會洗版,這可以參考其他地方版,我認為好的規範下以及版友配合
是可以處理得很好的
: : ㄈ、新聞文章
: : 取消NEWS分類,一律採用[新聞],同樣的文章類型有兩種標題很不利於搜尋,也造成版面
: : 混亂,另外新聞文章需加上20個繁體中文的心得,你分享新聞給版友看,想必有想要傳達
: : 的訊息吧,所以附上20字簡短心得可以增進討論,也可以防止洗文章人士每天來這發一篇
: : 。
: : 另外FB的文章請用[臉書]當標題,舉例:
: : [臉書] 涂醒哲不選了
: : 比照新聞文章,需附上20字簡短心得。
: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要特別強調「臉書」
: 我只能說這會大幅度增加版主執行上的困難度
: (你要不要先算一下你預計的文章分類夠不夠?)
老實說文章分類本來就不夠了,隨便拉個三四頁你就可以看到超過10種的標題
板歸上加個[臉書] 分類讓版面看起來整齊很好啊
就像我說的一天有30篇文章,你去/fb 從2013到今天只有16篇
增加版主執行上困難這點還不構成
就算你弄錯標題也不會馬上水桶你,不過會提醒你改正,尊重友善包容
: : ㄊ、食記文
: : 版上食記文章標題大家可以/看看,只能說滿亂的,我直接舉例:
: : [食記] 嘉義 中山路牡丹樓
: : 首先,不需要再提到嘉義,板規開宗明義就說這版的文章都是有關於嘉義,所以之後
: : 食記文章可以去掉嘉義,贅字去去去~
: : 另外食記文章需要加上餐廳所在地區地名,舉例:
: : [食記][東區] 牡丹樓
: : [食記][北港] 中山路無名麵店
: ^^^^^^^^
: : [食記][民雄] 超好吃的矮仔伯雞肉飯
: : 需要有兩個[]第一個是食記分類,第二個是地區分類,嘉義市分東西區,嘉義縣註明鄉鎮
: : 統一採[2]+[2]的標題,另外標題需包含店名
: ^^^^^^^^^^^^^^
: 我如果想遵守這個版規也會蠻無奈的...
: 還有,北港不在嘉義縣的防守範圍... =="
沒有店名的就寫沒有店名我忘了打,還好我舉的例子夠好
有店名當然要寫上去,food版不是也這樣搞嗎
另外雙[]是我參考台南版的,非常好值得學習!
: 很多事情真的是經歷過才知道
幾乎所有事情都要經歷過才知道
: 就如同很多人會詰譙「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 問題就是你換了位子就得換了腦袋
: 因為你得面臨到當初壓根沒想過的人、事、物
: 這也就是為什麼會有另外一群人會反擊「不然你來作阿」
: 以前還有人勸戒我說:
: 「不是立法從寬執法從嚴,而是要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 我到現在還是不明白,那到底是什麼樣的思維... =="
: 當然,你有想法、甚至你也有了(初步)作為
: 這些都很好
: 只是不要忘了,現況之所以是現況
: 很多時候原因未必是如你想的那樣
: 但常常我們只相信是我們想的那樣
這段有點玄
所以你對現在版上有什麼看法嗎?
大家愛戰?
現在版主有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嗎?
現在版主相信的未必是他們想的這樣嗎?
還是你是擔心
我當上了會換了腦袋?
或是被另一群人反擊到我受不了?
或是我相信的未必是我想的這樣?
都擠?
======
我Z了10推以上的文章,看起來滿和平的阿
再/了公告,從2016年初到現在,公告下也沒啥戰來戰去的阿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7-06-16 11:53:00
當你淪落到「舉的例子可以解釋/補足規定」,你就完蛋了如果什麼事情都要經歷過才知道,那為什麼還要受教育?你的政見如果不打算變成版規,那你提出來幹麼 wwwwww我只能說,年輕真的很好,你加油吧... [蓋牌]
作者: mofox (foxx)   2017-06-16 11:58:00
樓上可能老了吧,想想n年前的衝勁吧,我看到有想法的年輕人我都非常鼓勵,這年頭肯做有衝勁的年輕人不多了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7-06-16 12:03:00
我必須不客氣講,「請我出山」這是一種拙劣的話術當然,很多人會買這種單
作者: qwe123qqqq (騎豬去上學)   2017-06-16 12:05:00
壞人愛QQ
作者: qwe123qqq (我是硬挺!呦呵呵)   2017-06-16 12:10:00
樓上你也是嘉義人喔我看著你的id快錯亂了,想說我明明沒回這個
作者: easylon (easylon)   2017-06-16 12:15:00
我覺得「請你出山」這句話不太恰當,參考前篇指教文,發現對本版進步毫無建言,純粹是無病伸吟,有點拉人下馬的味道,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想法。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7-06-16 12:35:00
我預言 登入次數 68 次的 某網友 過幾天就會買賣文
作者: lanpaopao (泡泡)   2017-06-16 17:39:00
有政見很好,但回文怎麼就變成“大家愛戰”“請你出山”,有誰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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