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15歲女友論及婚嫁嘗禁果 分手後挨告賠2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6-21 2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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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與15歲女友論及婚嫁嘗禁果 分手後挨告賠2
時間: Wed Jun 21 20:27:05 2017
與15歲女友論及婚嫁嘗禁果 分手後挨告賠20萬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37554
嘉義市男子「阿祥」與15歲女友「小蘋」交往時濃情密意,小蘋母親還會載女兒到阿祥家
住。兩人偷嚐禁果,一度論及婚嫁, 未料後來阿祥認為小蘋劈腿,提出分手,小蘋在家人
陪同下報警,對阿祥提妨害性自主告訴,並要求賠償100萬元。 阿祥坦承與小蘋發生關係
,並拿出20萬元和解,台南高分院判他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擔任臨時工的阿祥與小蘋於103年間交往,已論及婚嫁,小蘋家人均知情。103
年9到10月間,兩人在阿良租屋處發生關係一次,不料兩人在105年分手,佳偶成怨偶,鬧
上法院。
阿祥一審被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男女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月,嘉義地檢署認為
判刑太輕,上訴台南高分院,阿祥拿出20萬元和解,但小蘋家人請求100萬元賠償,未能
和解。
二審合議庭認為,小蘋母親於偵訊時供稱,女兒與阿祥原本感情不錯,她會載女兒到阿祥
住;是阿祥以女兒另與他人交往為由毀婚,才會對阿祥提告,顯然不是刻意利用未成年人
的無知,誘騙失身。
合議庭認為,阿祥年輕識淺,國中學歷,擔任臨時工,家庭經濟普通,坦承犯行並願意和
解,應無再犯之虞,駁回嘉檢上訴,判處阿祥緩刑2年並賠償小蘋20萬元。和解金除了已
支付的5萬元,其餘15萬元分15期,每月1萬元匯入小蘋戶頭。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6-21 20:28:00
今天看到最慘的嘉義新聞 QQ
作者: jlv1013 (環評沒有意義)   2017-06-21 20:55:00
阿祥被誘姦了…好貴啊
作者: kingard9632 (秋)   2017-06-21 21:16:00
未滿16歲的 自己都要想清楚 除非真有要把人包回去不然 法律上 就可以吉了
作者: pase139 ( )   2017-06-21 23:26:00
未滿16歲辦事前要三思..只是女生都劈腿了 男生不能毀婚嗎
作者: Myrd718 (Myrd718)   2017-06-22 00:05:00
台女日常
作者: q210216 (瑋仔)   2017-06-22 01:35:00
可悲~下西下景!(¬д¬。)
作者: HotDesert (熱啊!)   2017-06-22 12:12:00
我家的朋友,小孩也是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懷孕,只好結婚。婚後,那個女生啥事都不做,只是上網、打怪婆婆要她幫忙一下家事,她就威脅要去告她先生...小頭衝動時,大頭要想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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