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小板聚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7 18:24:13
板聚是我當初的政見,這次也是我上任以來第一次板聚,不過因為是臨時起意
也不曉得大家對板聚有多少興趣,所以板聚初體驗就打算吃個飯聊聊天就好。
1.時間
目前我有空的時間是下個禮拜周末,也就是8月26號、27號(因為我28號就要開學了QQ
至於要哪一天以及哪一個時段,我就挑報名人數最多的那一個時段
也就是26(星期六)和27(星期天),早中晚任一時段。
2.地點
嘉義市區的任一家可以坐著聊天的餐廳,有推薦的也可以站內信我!
3.人數
希望不要太多(或許這擔心也是多餘的),最多就10個人吧,如果最後只有一人報名,
我也會事先提醒報名者,板聚變成1對1燭光晚餐,你再決定要不要來,
不會讓你太尷尬XD
4.一點點好處
我會去PTT活動部申請小禮物,聽說是ptt前輩們製作的L夾,有參加的一人可以領一個。
5.報名方式
請站內信我,你可以的時間以及人數,也可以附上你想吃的店。
目前決定統計到下禮拜三(23號),有任何更動會再發公告以及站內信報名的人。
作者: cheertaiwan (urgood)   2016-07-14 21:49:00
推!!!!!!!該不會是朵菲咖啡館的貓咪吧
作者: ianlblt (IAN)   2016-07-14 23:34:00
我自己是朵啡不是我家的貓啦XD重點是我不是咖啡館啊啊啊啊啊啊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7-08-17 18:32:00
很吸引人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7-08-17 18:51:00
那只好推薦朵啡咖啡館了
作者: hope1989 (秋楓枯葉)   2017-08-17 19:08:00
限制人數XDDDD
作者: Anpen (Eddie)   2017-08-17 20:03:00
所以朵啡是賣什麼的
作者: vic305 (鈔票的鈔)   2017-08-17 20:51:00
咖啡館吧
作者: marco79811 (梅山小栗旬)   2017-08-17 21:44:00
男生可以去嗎@@?赫然發現推錯篇
作者: chianshin (chianshin)   2017-08-17 23:01:00
1對1燭光晚餐,笑翻XDDD
作者: BKcrow (飛語翅膀)   2017-08-17 23:12:00
作者: KOF5566 (小怡)   2017-08-17 23:13:00
支持版主一下
作者: kwuangdo (蕭蕭)   2017-08-17 23:28:00
原來你是嘉義版版主!我在寶可夢版看到你的簽名檔,還截圖跑去問朵啡老闆娘認不認識你,結果到剛剛,她說你的帳號沒在嘉義版就認不出來了,我大爆笑XDD
作者: ianlblt (IAN)   2017-08-17 23:29:00
朵啡只有貓吃的東西沒有人吃的東西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大家麥修害啊啊啊啊啊啊~~拜託幫正名朵啡是貓旅宿阿~~~大家來這裡版聚一人要領一隻貓回去喔!! (誤)朵啡的啡是這個啡店長啊 http://i.imgur.com/nHVJBHV.jpg
作者: terrie2169 (小米)   2017-08-18 02:51:00
推1對1燭光晚餐xDDD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8-18 11:48:00
請問要收費嗎?費用是?
作者: bingtsien (公館吃不胖美食家)   2017-08-18 13:04:00
就個人餐費而已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8-18 13:16:00
有收費的活動 要不要改一下標題變廣告呀?? XD~
作者: marco79811 (梅山小栗旬)   2017-08-18 13:26:00
對欸 可能會有場地包廂之類的費用(?
作者: velkoz (威寇茲)   2017-08-18 13:40:00
哈哈老人的幽默感真有趣
作者: barttien (田園城市(BART))   2017-08-18 14:31:00
老人很有趣的一點就是,新的記不住、舊的一直提XDDDD...如果對板規有意見尋正常管道解決修改嘛,一直酸能改變啥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17-08-18 16:11:00
其實 依照您定義版規 有涉及金錢交易的文章都是廣告那些文章也應該算是啦 不過既然你說不討論 就不討論囉預祝版聚成功!!
作者: qwe123qqqq (騎豬去上學)   2017-08-18 20:41:00
氣度高下立判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17-08-18 21:45:00
如果這是板聚的話,嚴格上來說確實是一種公開活動,不是一般的揪團,但是我相信 b 板主只是以一般揪團心態自己辦板聚,不會有任何營利行為。這部份板主群會再討論是否將其定義的更清楚。
作者: qwe123qqqq (騎豬去上學)   2017-08-18 22:35:00
是我太聰明嗎?這道理有這麼難懂嗎現在板主還要身兼國小老師?老師老師~你這分明是在宣傳板聚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7-08-18 23:01:00
最多十個XDDDDD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7-08-19 09:27:00
可以不要吵架來幫我們大型活動宣傳一下嗎==+讓大家看到嘉義年輕群眾的活力好嗎
作者: p186 (翻開186)   2017-08-19 20:57:00
又是咖啡館讓我笑翻
作者: blackzero1 (honChao)   2017-08-23 09:45:00
不就是幾個人訂位吃飯聊天嗎……盈利廣告嫌疑?
作者: crazybomb (騰文)   2017-08-24 02:57:00
第一次看到版聚還限制人數10人的揪團就揪團,還利用版主身份揪團文置底?是不是最後參加者還會先依版主個人喜好篩選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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