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無法可管!無牌轎車停免費停車格 留下7字

作者: realvn (越南情緣)   2018-04-21 21:33:10
@新聞一把罩 綠豆看四方@
來源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2464
無法可管!無牌轎車停免費停車格 留下7字「沒人敢移」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嘉義市立棒球場公有停車場自今年1月以來,停放了一輛沒有車牌的轎車,讓其他車
主觀感不佳,且轎車車主還在車內留下字條,寫下「移動者視為竊盜」7字,導致沒人敢
碰。
綜合媒體報導,有輛未懸掛車牌的轎車,在今年1月起便停放在嘉義市立棒球場公有
停車場內,直到今日仍停在原地,車主還在車內留下一張字條,寫著「本車待修準備復牌
使用,移動者視為竊盜行為!」,導致沒人敢移動,不過此舉卻讓其他車主認為公權力不
彰。
嘉義市立體育場長辛宜燈指出,該車輛雖沒掛車牌,但也不是報廢車輛,且未違停馬
路,因此警方不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開單取締,這樣的行為無法可管
,車主並不算違法。
辛宜燈進一步解釋,該停車場為免收費的公有停車場,轎車車主並沒有違法,不過停
這麼久、又留下「移動者視為竊盜」的字條確實會讓其他民眾投鼠忌器,他也表示將會同
教育、環保、警政等相關單位,針對此情形共同研擬新的管理辦法。
(自由 2018-04-21)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這真的夠惡劣,沒有車牌,不是報廢車輛
還留了「移動者視為竊盜」的字條,刻意挑戰公權力
總不能就這樣子拿他沒皮條吧,還請各位集思廣益
作者: kisha024 (4545454554)   2018-04-21 21:38:00
可以找在當偷車賊的朋友來幫忙
作者: s202655 (熱糕輪)   2018-04-21 21:41:00
政府可以用紐澤西護欄把他圍起來然後貼上施工指示來搞他
作者: calvin999tw (阿凱)   2018-04-21 21:53:00
之前不知道哪裡的影片,有老伯用子母車那種大小的垃圾桶把亂停的汽車整個圍起來如法炮製然後在垃圾桶貼上「本垃圾桶待丟準備送至回收廠,移動者視為竊盜」XD然後他如果有移動垃圾桶的舉動也沒關係,那聲音一定會讓附近居民聽到,再去錄下他把無牌車開上路的畫面報警或檢舉,不知道可不可行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4-21 22:08:00
隨便一個行政命令就可以處理了 公務員就是懶惰怕事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8-04-21 22:38:00
無牌 輪胎又消風的不是可以用廢棄車輛直接拖走處理嗎
作者: feng0121 (不知道)   2018-04-21 22:48:00
廢棄車輛沒佔用道路,不能拖
作者: daniel0329 (daniel)   2018-04-21 23:34:00
這樣不是有竊佔停車場的意思嗎?免費不是給佔位用的!
作者: komachi275 (笨笨熊)   2018-04-21 23:47:00
無牌車輛要怎麼舉證車主是誰?
作者: SmileEMU800 (SmileEMU800)   2018-04-21 23:48:00
MrHeat倒說說看怎麼處理
作者: olenweasker (321)   2018-04-21 23:58:00
有牌廢棄車輛係由警察局查報、無牌廢棄車輛由環保局查報,經查報後之有無牌廢棄車輛均於車體明顯處張貼限期清理公告,俟法定公告期7日期滿後,統一由環保局執行拖吊作業。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規定:「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故只要車輛之車體外觀符合廢車認定基準,且停放地點屬於道路範圍內,均可依法查報為廢棄車輛。另停放私人土地之車輛,不論車體外觀是否達廢棄標準,依法皆不得查報拖吊。
作者: calvin999tw (阿凱)   2018-04-21 23:59:00
能不能在車底放盆栽,讓小樹長到把車翻起來或是刺穿底盤哈哈哈哈
作者: olenweasker (321)   2018-04-21 23:59:00
非私人土地可以處理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一般廢棄物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一般廢棄物:土地或建築物與公共衛生有關者,由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清除。停車場內無牌廢棄車輛本當由該停車場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或停車格劃設單位負起清除管理責任。如為公有停車場則依上述交通部函示內容辦理。卡在嘉義市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沒明訂,交通局要被注意了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4-22 00:37:00
停車場區域圍起來公告要辦活動 限期遷移 沒遷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拖吊了 然後再去補正停車場條例 就在嘉義公園有沒有要處理而已 是我也不想處理 麻煩又可能會被告 雖然竊盜根本不可能成立 但惹到莫名其妙的事誰想?
作者: olenweasker (321)   2018-04-22 00:42:00
上新聞了,不想辦也難參考台中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https://goo.gl/76mjWshttps://goo.gl/76mjWs
作者: JackChe (JackChe)   2018-04-22 01:15:00
移動哪算竊盜= =根本沒有佔有意圖構成要件不成立 欺負不懂法律的人噢
作者: pase139 ( )   2018-04-22 01:53:00
拖去停在拖吊場吧~愛停多久就停多久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8-04-22 07:07:00
根本是公權力不彰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4-22 07:30:00
睡一覺起來樓上幾位都說完了 XD 其實就是政府要不要辦而已
作者: mj116 (Laoda)   2018-04-22 08:01:00
停車場公告要重鋪柏油,未移動之車輛就可以拖走了
作者: blueme (浩羊)   2018-04-22 09:28:00
Mj116 超聰明的啦....
作者: spfy (spfy)   2018-04-22 09:37:00
會這樣幹的人不管你怎麼處理他都會有意見啦
作者: olenweasker (321)   2018-04-22 10:31:00
重鋪柏油拖走後還要託管,不來認領還無法報廢掉。
作者: mofox (foxx)   2018-04-22 10:54:00
那邊停車場那麼空,而且才從一月至今,嘉義市路邊看到類似報廢車丟路邊慢慢都是,怎麼會炒這個呢?感覺不單純*滿滿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8-04-22 11:40:00
每個人說的停放時間不一樣。有的說兩年、去年、幾個月
作者: hope1989 (秋楓枯葉)   2018-04-22 12:39:00
監視器存檔有限 那天整車不見 時間久了 他也調不出畫面
作者: loki0218 (loki)   2018-04-22 14:51:00
有車牌才能停吧,沒牌又沒付稅金.....
作者: mg817 (捌佰壹拾柒毫克)   2018-04-22 17:13:00
引擎編號也能查車主啊
作者: oo13621 (雷叮)   2018-04-22 20:47:00
O大專業
作者: trbmon (Mon)   2018-04-22 22: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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