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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02464
無法可管!無牌轎車停免費停車格 留下7字「沒人敢移」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嘉義市立棒球場公有停車場自今年1月以來,停放了一輛沒有車牌的轎車,讓其他車
主觀感不佳,且轎車車主還在車內留下字條,寫下「移動者視為竊盜」7字,導致沒人敢
碰。
綜合媒體報導,有輛未懸掛車牌的轎車,在今年1月起便停放在嘉義市立棒球場公有
停車場內,直到今日仍停在原地,車主還在車內留下一張字條,寫著「本車待修準備復牌
使用,移動者視為竊盜行為!」,導致沒人敢移動,不過此舉卻讓其他車主認為公權力不
彰。
嘉義市立體育場長辛宜燈指出,該車輛雖沒掛車牌,但也不是報廢車輛,且未違停馬
路,因此警方不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開單取締,這樣的行為無法可管
,車主並不算違法。
辛宜燈進一步解釋,該停車場為免收費的公有停車場,轎車車主並沒有違法,不過停
這麼久、又留下「移動者視為竊盜」的字條確實會讓其他民眾投鼠忌器,他也表示將會同
教育、環保、警政等相關單位,針對此情形共同研擬新的管理辦法。
(自由 2018-04-21)
短評:(請附上至少20個中文字之心得)
這真的夠惡劣,沒有車牌,不是報廢車輛
還留了「移動者視為竊盜」的字條,刻意挑戰公權力
總不能就這樣子拿他沒皮條吧,還請各位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