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天與律師的討論 後
要看你的誠意在哪了
目前已與網路警察取得相關資料 律師方面備妥相關文件
您多次在嘉義版發表徵牛仔褲 的文章
已讓許多人感受到不舒服
也隨機站內信多名女性版友徵牛仔褲
[已明顯明確感受的騷擾]
連運費都不太想付
我是不相信你多真心想收藏
收藏後做了什麼事 誰又知道
好像也在自己的文章回答不出來要幹什麼用的
你以為這裡是可以隨手伸手牌的?
想在這裡一次詢問清楚
H大
你收藏牛仔褲的具體原因到底是什麼 ?
順便解決其他版友的疑惑
如果說的很隨便的話
可能就要法院見面一下
到時候就不要怪誰心狠手辣了
想阻止任何傷害版友的舉止
讓強硬的人來吧
我們沒那麼好欺負
有嘉義版友想發表意見的
也可以討論
作者:
MrHeat (熱火先生)
2018-08-09 21:50:00第一次碰面應該是警局或地檢署 不會一次就到法院啦 辛苦了
這可以告什麼? 人家在收牛仔褲 你想給它就算了人家要不要告訴它用牛仔褲做什麼是他的自由人家也沒有義務要告訴你他要用來做什麼吧第一句最後一段話打錯了 是『你不想給它就算了』
作者:
gardelzb (nakemiin,Hyypia)
2018-08-09 21:59:00請看第二段
作者:
willism (hpc5)
2018-08-09 22:13:00國中暑假還沒結束?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8-09 22:25:00所以有站內信騷擾到你嗎?
說上來不是在維護誰,而是令人觀感不佳實在沒有法條可以管,除非你有把握站內信等等不公開的內容有把握有法源依據可以告
作者: a44642 (陳柏) 2018-08-09 22:44:00
當事人?
作者:
wsxcdsvv (我討厭蟑螂啦)
2018-08-09 22:50:00?????????????要告意淫罪ㄇㄏㄏㄏㄏㄏㄏ
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18-08-09 23:04:00其實你可以寫站內信給他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8-09 23:19:00看看allpost,這id好像也滿黑的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8-09 23:20:00另外律師費可能比狗結紮費用貴喔拿這id 加ptt蒐尋還真的不下牛仔褲男
我覺得這篇文是在網路霸凌 看誠意是哪招??甚麼誠意
作者: solitary7146 (夜秋語) 2018-08-09 23:27:00
靠邀 我走在路上 會不會也造成人家不舒服被告啊 怕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8-08-09 23:28:00我想告姚蚊智,因為百萬柯粉厭煩了它的低能,還騷擾女性柯粉+<><,請家裡有供奉三太子、濟公的人幫忙擲笅問一下,我告得成嗎?
難道就要縱容他這樣的行為到多久 也沒看到半個人出來可能提告的是小條的 就要一直看到他那噁心的文章到什麼時候
作者:
heaven2783 (How long will i love u?)
2018-08-09 23:31:00你知道姚蚊智為什麼大家都知道他是笨蛋嗎?因為不該講話的時候,他講了很多自以為是的蠢話
沒證據還是無罪推論吧 別腦補成事實 給箭頭包容你傻勁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8-08-09 23:48:00一碼歸一碼,你不舒服不代表這事犯法不然我看你的文章也不舒服,你準備上法院這樣?
作者:
c332008 (佐佐木小色郎)
2018-08-09 23:53:00你瞬間把自己搞的比牛仔褲哥還黑耶 何苦
作者:
bd0onu (花花兒ヾ(*′∀‵*)ノ)
2018-08-09 23:56:00????
作者: Linkzibata12 (逆轟高飛) 2018-08-10 00:05:00
讚讚 本版出現三黑惹 CAF肥宅第一黑 牛仔褲哥第二黑 你是第三個呢
作者: tommy101252 (machine14K) 2018-08-10 00:07:00
??????尊重包容友善好嗎
作者:
bd0onu (花花兒ヾ(*′∀‵*)ノ)
2018-08-10 00:08:00作者:
qe4125 (永恆等待)
2018-08-10 00:19:00有事嗎?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8-10 00:23:00痾 這可能連站上都不會判站內信騷擾內... 要告快去告幹嘛佔版面發嗆聲文?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8-08-10 00:28:00阿 對了 可以請問是哪位律師諮詢的嗎? 可以給大家避雷
光第二句話看了就很反感了,你要大家怎麼讚聲你的發文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8-08-10 01:04:00我覺得律師大概只想加減賺鐘點費吧 XDDD
作者: XLARGE693 (外星考古學) 2018-08-10 01:14:00
幫律師及網路警察QQ
作者: slytg6767 (^^) 2018-08-10 02:05:00
說跟律師討論87%是假的吧,還備妥相關文件??這是能告啥看到這ID說屁話也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
shinink (scap1234)
2018-08-10 02:28:00牛仔褲哥就只是徵牛仔褲而已,只是一直出現很煩,我有被站內信過但只是覺得莫名奇妙而已,並不覺得有騷擾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8-10 02:31:00放個暑假啥妖魔鬼怪都有...你是活在對岸的世界嗎?要件褲子就要被你告~是你在欺負人?還是他在欺負你呀?此篇文讓我死了幾千億個腦細胞~我很不舒服~能告你嗎?
作者: asdf7714 (陳傑克) 2018-08-10 02:40:00
在很多板看過這帳號,也是蠻有趣的呢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8-10 02:40:00這個帳號是專門灌水的...腦細胞白死了~浪費我的蛋白質!
作者:
kvhiucn (View)
2018-08-10 03:00:00....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8-08-10 03:04:00以性騷擾的角度已經不用管雙方性別了,女女也告得成原po大概是打算用這個角度去告,順便科普一下 [挖鼻孔]
強硬什麼?他的誠意就是帶人去好市多而已,再厚臉皮繼續徵繼續揪,版友繼續噓文提醒大家小心,但沒人犯法不要自以為正義就能群起響應,腦子很好用,人人都有
作者:
Gusteau (古斯特)
2018-08-10 05:51:00你跟律師討論了多天 結果連要告哪條法律都寫不出來ㄇ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18-08-10 08:15:00.....................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18-08-10 08:49:00.........
快告,我想知道會不會被地檢署認證你告不成,接著還有再議程序,麻煩你不要放棄,讓那位律師多賺一點,謝謝
作者: fs33145487 (fs33145487) 2018-08-10 09:23:00
慘了我不能出門了 怕被告
作者:
CZH0830 (zhiyf)
2018-08-10 09:38:00你幾歲啊……
作者:
s91156 (CCU)
2018-08-10 10:01:00哈哈哈哈好好笑
作者:
vinmo (小強)
2018-08-10 10:08:00你的律師跟你說對方涉犯什麼罪嫌?滿好奇的
作者:
Bibby66 (逼逼)
2018-08-10 10:10:00這版暑假好鬧啊...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8-08-10 10:17:00我以為討厭一個版友不要理他就好了~原來還可以告他@@我走在路上讓女孩子厭惡,請問她能告我嗎qq
每個人都有提告的權力 只是成功與否就看法院或檢察官(?)決定了
雖然覺得他很變態沒錯啦,不過沒告之前不可能拿到資料的要找人收他可能比較容易一點
作者:
sq0066 (哈囉)
2018-08-10 12:06:00這是要告什麼啦 你在演哪齣??
作者:
xz870919 (←不是我生日啦)
2018-08-10 14:01:00暑假到惹
作者: SEAFOODBIRD 2018-08-10 14:08:00
哪位大律師給的建議 願聞其詳
作者:
niou (小丸子)
2018-08-10 14:54:00......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8-08-10 15:01:00說真的人家要幹嘛你不喜歡別理他不就好...也不知道你是在假正義還是被律師耍得團團轉自己都不知道雖然你要告我也沒資格說什麼啦,記得跟我們說結果如何XD
作者:
catquill (貝貝 ★新警察☆)
2018-08-10 16:00:00不小心看成內褲男原來只是牛仔褲啊~
作者:
air9527 (沁)
2018-08-10 16:34:00現在要不要換你出面說明?
作者: gohst1234 (阿龍) 2018-08-10 17:10:00
我覺得你去告8+9說不定還比較多人贊成
作者:
aduijjr (阿戰)
2018-08-10 19:21:00那麼多違規的8+狗麻煩幫忙告一下謝謝
作者: wut1t1 (christine) 2018-08-10 21:48:00
我非常好奇是哪個律師 讓你有這種天真的作為 科科
作者: terrie2169 (小米) 2018-08-11 00:36:00
只是觀感不佳,還不構成提告條件好嗎
作者:
lovecard (田野中的寧靜)
2018-08-11 00:52:00支持原po是該給牛仔男處理一下,但好像沒什麼法源基礎,辛苦你了
作者: gghowdaoh (初音精) 2018-08-11 01:26:00
鍵盤律師?
作者:
eve11 (sing me a song)
2018-08-11 17:48:00像這樣的事情 能否請版主先處理看看? 要徵牛仔褲就到置底去雖他的行為不涉及金錢 但每個月都來發同樣的東西 算洗文?
作者: wut1t1 (christine) 2018-08-11 20:17:00
到底要告的是涉犯法律哪一條 倒是出來說說看啊 ??
我也收過站內信,真的很不舒服,然後在嘉義fb社團也常看到他在那邊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