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33ny (翔翔)
2018-10-03 22:32:14工作日期:11/16(五)-11/17(六)
工作時間:09:00-17:00(依比賽時間為主)
地點:運三棒球場
待遇:2600元/2天
工作內容:基本上就是跟著我們球隊比賽(賽程時間未定),萬一有我們隊球員受傷時,
希望能會基本的傷口處理、包紮、扭挫傷第一時間處理、冰敷包紮,抽筋處理等等。供午
餐。有護理背景或有相關經驗者為佳,其他想瞭解細節歡迎站內信討論。
作者:
CAF0612 (CAF)
2018-10-03 23:08:00太便宜.....EMT想打工也要一天2000元吧
作者:
ET01 (ET)
2018-10-03 23:34:00樓上.又沒要求一定須有證照
作者: zivet (搬家胖丁一枚~~) 2018-10-03 23:35:00
沒有證照不能從事原po說的工作吧!到時候有問題要找誰
作者:
CAF0612 (CAF)
2018-10-03 23:36:00護佐 或護校之類的 應該OK 不然誘因不大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18-10-03 23:36:00沒證照問題是原PO願意收嗎
作者:
q33ny (翔翔)
2018-10-04 07:12:00謝謝上面各位大大的意見,其實真的沒有要求要證照什麼的(球隊預算有限),如果會基本第一時間處理就足夠,畢竟如果太嚴重一定是送往醫院啦。
待過系隊曾受過傷後來也都幫隊員處理跟給建議,這樣可以嗎話說醫療品是球隊提供嗎
作者:
q33ny (翔翔)
2018-10-04 08:27:00耗材跟醫療品是球隊這邊提供!
作者:
PsMonkey (痞子軍團團長)
2018-10-04 09:59:00先不說待遇問題(這個難說)就這些工作內容完全不用 EMT或著說任何人施作都不會有法律問題反過來說,就算是醫師,現場出問題還是照樣會被告 Orz
作者: zivet (搬家胖丁一枚~~) 2018-10-04 12:57:00
台灣法律萬萬條!其中就有一個是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醫生是醫療糾紛!這又是另外一個!反正只要平安都沒事!只要有事都很麻煩!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10-04 15:15:00PO者已經算是半個球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