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涉賄早上收押下午獲釋 竟因「這理由」
編輯 李育道 報導
2018/10/23 23:29
年底選舉將近,嘉義地檢署偵辦賄選案,昨(22)日查獲嘉義縣水上鄉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
涉嫌以1票500元買票,涂姓樁腳涉嫌重大,昨晚訊後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2人獲准。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嘉義地檢署侯德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及嘉
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民雄分局、水上分局,22日查獲水上鄉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
凃姓與羅姓樁腳涉嫌以現金500元買票賄選;檢方表示,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今(107)年10
月間,將每票500元的現金交給凃姓、羅姓2位樁腳,樁腳隨即以每票500元代價,向熟悉
的選民進行買票行賄,要求選民投票給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已經涉嫌違犯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第99條第1項罪嫌。
經過檢方訊問劉姓候選人及凃姓、羅姓樁腳後,認劉及凃姓樁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
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是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同意羈押禁見,羅姓樁腳則以3萬元具保,其
餘選民均予以飭回。
圖/翻攝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粉絲團專頁
不過就在劉姓候選人遭押不久,檢方發現劉姓候選人是現任鄉民代表,且正值水上鄉代表
開議期間,依地方自治法規定,除非是現刑犯,否則在會期內,不得逮捕或拘禁當事人,
因此下午劉姓候選人已被飭回,僅剩涂姓樁腳維持羈押禁見處分。
對此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基於地方自治法規定,才會解除劉姓候選人的羈押
處分,且代表會召開起碼10天,之後要看案件偵辦進度和狀況,再評估是否重新聲押劉姓
候選人。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015576
議會保護傘打開了,所以可以回家了,不過回去會不會和相關證人串供?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