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赴中 嘉市副議長昨晚返台
201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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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丁偉杰/嘉市報導〕退出國民黨以無黨籍尋求連任的嘉義市副議長郭明賓,被控涉
嫌透過樁腳以現金向選民賄選,檢方十一日搜索郭的競選總部等處所,但他已於六日前往
中國,檢方搜索未果,發出拘票,拘票時限至昨凌晨零點。檢警掌握,郭昨晚十時已搭機
返台,但不知去向,如果他於一週內仍未到案,不排除通緝。
不過,嘉市議會定期會昨起開議,至十二月十一日閉幕,將進行市政總質詢及審議一○八
年度總預算案,郭明賓昨未出席也未請假;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縣(市)議員除
現行犯、通緝犯,在會期內,非經議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即所謂「議會保護傘」。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說,郭涉嫌從五、六月前即尋找多名樁腳,由樁腳以每票一
千元賄選,郭所涉現金買票賄選案有三件,其中兩件為遭收押的朝陽里長董林淑治及另一
名樁腳,檢方偵訊樁腳及選民後,認為郭涉有重嫌,將他列為嫌疑人。
嘉市議會在二○一○年三月間,爆發前議長林承勳在議長選舉時賄選案,當時議會召開臨
時會,遭質疑是為林撐起保護傘;不過,檢方在臨時會召開前,已先對多次傳喚及拘提不
到的林發布通緝,並在首日議程結束後帶回偵訊,林後來判刑定讞被解職。
律師劉興文說,林案因林在議會開議前就被檢方發布通緝,讓他無法躲在保護傘下;郭案
因尚未被發布通緝,如於議會開議期間報到、出席,仍可受保護。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46411
副議長郭明賓終於回台了,如果有什麼誤會,可以向檢察官解釋清楚,不要在關鍵時刻,
隨意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