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V大以及上篇推文的C大的指教
昨天發文的時候因為趕著出門繼續晚上的行程
所以用詞上沒有太多斟酌就發出了
在此向各位板友致歉
這邊說明一下
19號這個日期是在郭明賓回台之後
首幾篇新聞內文中有提到檢方會在19日有動作
其中某一篇網路新聞用到的詞是通緝
這邊的確是我的疏忽 沒有確認檢方到底在程序上應該是如何運作
僅憑印象就發出文章
法律的確不是我的專業
因此在這次選戰中我也不斷地在尋找有法律專業的人才
希望在之後能夠聘請過來擔任我的法務助理
這次的發文我會深自警惕
未來若有類似主題的文章會再多與團隊以及助理們討論過後再發出
以免造成誤導
最後還是要感謝V大以及C大還有底下推文的各位板友
你們的批評指教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