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不得不說一下了
其實這社會真的是很黑暗,有光明的話也是湊巧
檢舉人資料這一件事情其實根本就無解
來看看幾年前的李宗瑞的偷拍資料好了
其實流出來的應該是檢警的資料被CO出來了
所以小小的檢舉人資料只要是有權有關係的人
要拿到幾乎都不是什麼問題
甚至也不用太好的關係
之前我在台南認識的朋友那邊
因為養雞被檢舉氣味等問題
被隔壁的住戶檢舉到環保局
環保局的人員來也沒有在保護檢舉人
還因為檢舉太多次讓環保局的人太麻煩
每次檢舉都同一個人
乾脆就請朋友去跟那個人談談 囧
完全就是在製造紛爭
所以除了打死不聯絡或交惡也沒差
不會影響到自身的人身安全的狀況之下
再去檢舉,不然資料永遠都有辦法流到外面去
甚至警局的一個民間顧問什麼的隨便問都有
個資法只是表面功夫應付一般民眾而已
讓一般人認為好像很嚴謹,其實就是個屁
※ 引述《easonhp20010 (Bear-貝爾)》之銘言:
: 剛剛得知 民雄分局員警將我的檢舉資料外洩
: 在嘉義縣沒事不要檢舉買票
: 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