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跟原po很類似的事情(被狗追),也看了很多相關的文章
當下也有報警,警察的處理態度/方式跟原po遇到的完全一模一樣
我很能體會原po的感受,所以忍不住回文了
不同的地方只有原po是騎車,我是牽著狗走在人行道上,
被突然衝出家門的兩隻中大型狗撲跟吠
人是沒有受傷,但是當下真的嚇壞了,一直拉著自家的狗尖叫,
但主人在自家門口就只是看著,事後我非常生氣的對飼主說
狗會衝出來追人你們要上繩子呀!
對方反嗆我說: 你是有受傷嗎? 沒受傷的話在那邊叫什麼。不然你是要怎樣等等
打電話給轄區派出所,警察的態度也是: 人沒受傷基本上不想介入
在我一再要求之下才到現場勸導,但就跟原po所描述的一樣
警方連開勸導單什麼的都沒有,還很客氣的跟飼主講了幾句就走了
警察也是問我說要告什麼,我說社維法第70條第3款,縱容動物嚇人
第一位警察一臉困惑的表情(?)
換了第二位警察,跟我說要用社維法這一條他們"不能"直接開單
要我先做筆錄提告,移交法院審理後,法院認定有罪警方才能依判決開罰
但罰鍰也很低,大概1000-3000元以內,就算判決有罪成立,
金額這麼低對方也是不痛不癢。
還有一個重點就是我去警局,事發地沒有監視器畫面
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警方是叫我就算了,告也不一定告的成
看到原po碰到跟我一模一樣的事忍不住回文了
我學到的教訓就是,騎車時自備行車記錄器或走路時配戴密錄器之類的才能保障自己
還有,自備防身用的雨傘/棍子可能也是需要的。
你很難預料到狗何時會衝出來,也太多不可理喻,放任自家狗亂衝亂吠的飼主了
PS: 碰到這事情時我是在台北,隔天有打給北市動保處,動保處有來飼主家勸導
台北市約3年前有通過動保法條,犬隻出入公眾場所必須繫繩並由成人伴同
違者可開罰,但是動保員也說,要他們開出罰單還是要有錄影檔證明
1.狗沒上牽繩亂衝亂吠
2.也要證明那隻狗是何人所飼養
舉證聽起來並不是很容易(被追的當下除非有行車紀錄器否則很難拍到全部經過)
因舉證不足,實際開出罰單的比例並不是那麼高 Orz
※ 引述《hans0816 (蛋頭)》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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