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ereiam (銅鑼ç£æ‰›å ±ç´™)
2020-01-09 09:18:22以下使用者
gjax、Nico0715、cowlowax因違反板規四
4.[新聞] 與嘉義有關之新聞,以下規範違者首犯刪文+再犯處罰!
(1).同ID & 同IP 每天限定貼出一篇新聞
三人的發文IP皆為218.164.221.207
除文章予以刪除外並給予水桶30天的處罰
============================補充說明分隔線=================================
如果當事人對於水桶有任何疑問也請用站內信來跟我討論
其他不是當事人的路人請不要在下面一直推文質疑板主判決
我沒有義務也沒有權利要向非當事人說明我判決的考量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20-01-09 09:35:00版主好師
作者:
simonle (.0.)
2020-01-09 09:54:00同ID & 同IP 每天限定貼出一篇新聞不同ID不是要先經過TaiwanPlaz版主確認?如何認定3個ID是同一個人?請水桶的版主解釋,而不是想桶誰就桶誰按照板規不同ID&相同IP發文應該不算違規才對再還沒有認定3者ID是同一個人擁有時...希望版主能附上查證資料。目前taiwanplaz是沒有看到查證資料ID_Multi也是沒有查詢多重帳號的資料。
作者:
GIBBLUE2 (B L U E)
2020-01-09 10:31:00那條版規是同ID 跟 同IP都只能每天貼一篇吧不是同ID且同IP 應該是這樣解讀吧我猜
作者:
simonle (.0.)
2020-01-09 10:37:00看他敢不敢申訴啊,申訴就是送帳號部,結果就很簡單,同人.不同人這樣而已,然後註冊資料有問題就是退註站方也有公告:板主不能私自判定分身,沒被申訴算是撿到被申訴了,站方也沒說會怎樣,大概是這樣啦
simole大貼的圖片明明說「&」的中文是「和」及「與」,simole大卻要解釋為「且」?同id和同ip、同id與同ip、同id且同ip,前兩者和第三種的解釋應該不同吧?而且就立法意旨而言,如果同id且同ip每天只能po一篇新聞,那同id不同ip就能po兩篇以上嗎?
因為版規是同ID的每日限一篇,同IP的也是每日限一篇,不是看是否同一人啊!
作者: Eynaim (Voyage) 2020-01-09 12:25: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hippo998 (看海的傻瓜)
2020-01-09 12:33:00很期待當事人出來申訴,給帳號部一個機會
作者:
Misohagi (Taivis)
2020-01-09 12:49:00板規先看清楚再來嘴好嗎
作者:
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
2020-01-09 12:52:00三個ID發文同IP,而且時間相近類型也相同,板主認定為同一人,那是板主的判決,板主本來就有這個權利,沒什麼問題。不然難不成還讓每天繼續發文,等帳號部查明後再水桶他嗎?這樣板主怎麼做事?如果他們是不同的三個人,就請他們去申訴,確定是三個不同使用者的話就解除水桶,不就這樣?阿不然咧
作者:
hippo998 (看海的傻瓜)
2020-01-09 13:00:00輪到帳號部就是免桶、退註和砍帳號三選一了所以很期待啊
fly版友的邏輯果然... 不管是"和" "且" "與"
作者:
simonle (.0.)
2020-01-09 13:23:00希望H版大能按照當時標準來處理。
作者:
simonle (.0.)
2020-01-09 13:25:00當初Lance12事件,H版大也沒這麼積極水桶
作者:
simonle (.0.)
2020-01-09 13:26:00當時還回我說要等Taiwanplaz 版主查證結果如今卻是選擇為審先判的方式...(筆記)
如果真如sim版友所言 之前有類似案件 版主的標準不一那確實就是不當了
作者:
jay0117 ((米杰))
2020-01-09 14:01:00敏感時刻 3個不同id 同ip發文當然有疑慮 當事人不服申訴這處理沒問題阿...
作者: hinet86 (............ ) 2020-01-09 14:34:00
扛報子硬起來!!!!
作者:
fg0228 (太多的情緒 沒適當的表情)
2020-01-09 15:09:00違反版規就是水桶,覺得不服就去申訴,這麼簡單也要戰╮(▔.▔)╭
同ip這個不會有爭議嗎...?公用WiFi拿麼多建議這條板規修改啦,把問題丟給帳號部,板主也省事
到底要多 才可以貼一張圖出來打自己臉啊?還是他在超譯那張圖上的東西只是我不懂?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20-01-09 21:38:00真的沒有偏坦哪邊哪黨哪派,接到每個檢舉站內信都互相討論...如果真的不滿意,也只能往上申訴討論做法!
版主我建議還是改一下此篇水桶的板規 & 改成"或"至於是不是同帳號交由帳務組去認定 版主可以先桶
作者:
FR306040 (小護士The One!)
2020-01-09 21:47:00好的!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20-01-09 21:53:00我覺得 執著好可怕 !
作者:
CY40 (尚未通過認證)
2020-01-09 22:01:00真的,樓上,很多人應該也會這麼覺得。
作者:
sunbox1019 (黑暗希望 )
2020-01-10 16:48:00樓上說誰呢?
你 說 是 誰 呢 我可以先自首我有 你要跟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