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講到勞工育樂中心真的是很令人生氣。
從我上任到現在,社會處長已經換了三個(原任林處長2月調職,繼任黃處長5月離職),
在還是黃處長的時候質詢他(第3分48秒起),就沒有給出正面的答覆,我當時很不客氣
的說,這是全台灣閒置最久的勞工育樂中心之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8v1c-AQhzig
可以看到招標公告:2021年10月開標(金額60幾萬)做耐震評估,隔年完成後,就如同各
位看到的狀況放到現在,轉眼間又要2024年了!
民意代表的職責就是全力監督,接下來總質詢李處長,這一題我絕對不會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