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贏了!瓊瑤控于正抄襲二審定讞勝訴
2015-12-18 16:54 聯合報 記者王惠琳╱即時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8/1386565
瓊瑤控告于正勝訴,她在微博上激動表示「正義勝利了!」 圖/摘自微博
分享瓊瑤控告大陸編劇于正抄襲案,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結果出爐,維持原判瓊瑤勝訴
,于正除了要公開道歉外,與5名出品方共要賠償瓊瑤500萬人民幣(約台幣2500萬),同時
侵權的「宮鎖連城」也要停止傳播。瓊瑤獲知勝訴後,在微博上激動留言:「正義勝利了
!」
于正抄襲案從去年4月中開始,瓊瑤在微博上發表公開信,指控于正的「宮鎖連城」有多
處抄襲「梅花烙」,還為此事病倒。4月底瓊瑤正式提告,除了于正之外,連同播出該劇
的湖南衛視也一併挨告。12月底北京法院一審宣判于正侵權,需公開道歉並賠償500萬人
民幣。于正不服判決上訴,不過二審仍維持原判。
【中央社╱台北18日電】
台灣作家瓊瑤(本名陳喆)控告大陸編劇于正侵犯著作「梅花烙」案終審宣判。北京市高
級人民法院16日駁回被告于正(本名余征)的上訴,維持原判,瓊瑤勝訴。
于正等5名被告被判公開道歉,並停止傳播「宮鎖連城」,被告共計賠償瓊瑤人民幣500萬
元(約新台幣2500萬元)。
瓊瑤透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表露心聲:「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控告于正
侵權案,終於二審定讞,于正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正義勝利了!各位法官的辛勞,沒齒
難忘!一次歷史性、標竿性的宣判,對保護原創,意義深遠而偉大!」
這宗侵權案最早在2014年4月曝光,瓊瑤先是透過微博發布「瓊瑤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
開信」,指證本名余征的于正在「宮鎖連城」中大量抄襲自己舊作「梅花烙」,列舉許多
證據,並要求「宮鎖連城」停播。
然而「宮鎖連城」並未就此停播,瓊瑤之後發表聲明,決定委託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
權,訴諸法律維護「梅花烙」的版權權益。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5月28日立案,瓊瑤向于正在內的5名被告索賠人民幣2000
萬元(約新台幣1億元)。瓊瑤曾表示,案子一旦勝訴,所獲賠償將捐給大陸慈善機構,
作為偏遠貧困地區的教育基金。
瓊瑤認定于正抄襲「梅花烙」的21處關鍵情節,包括偷龍轉鳳、次子告狀親信遭殃、皇上
賜婚多日不圓房、面聖陳情、公主求和遭誤解等。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5日對瓊瑤起訴于正等侵權案進行宣判。瓊瑤被認定
是「梅花烙」劇本的作者及著作權人。
判決要求,自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
被告于正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刊登致歉聲明,向瓊瑤道歉。
于正及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於判決生效10日內,連帶賠償瓊瑤經濟損失
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500萬元。
一審判決後,于正等5名被告均不服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6日駁回被告于正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