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ler (珠江的思念遺落)
2017-11-22 21:58:16經查文章代碼#1Q41Vtct、#1Q4zkDLh、#1Q54yJW7
關於開戶團文章已衍生爭議,為避免兩造繼續相互攻訐,
以上三篇文章皆以鎖文方式處理,板友請勿繼續回文,
若違反者,初次將處以警告,再犯則水桶一周
近期曾有不少板友來信檢舉開戶團文章,
我也曾瀏覽過A板友的文章,雖難以認定是否為直接的廣告文,
然而近期因詐騙事件頻繁,而使開戶團文引發許多爭議,
開戶團的行為(並非單指A板友個人,而是有意經營開戶團的所有人)
確實可能牽涉至法律層面。
而中國大陸金融機關確有權利質疑開戶者本身的動機而啟動司法拘留與調查
我無權推斷無論A板友或其他版友的說法是否明確合理,
然而PTT為一公開網路討論平台,既然開戶一事可能進而連結成為法律問題,
個人認為任何提及開戶團的過程與結果之文章,
已不適合繼續於大陸旅遊版討論。
有關板規的修改及後續開戶團文章的處理,將於近日內公告。
如有疑問之板友歡迎隨時來信討論,謝謝
大陸旅遊版 版主 goler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7-11-22 22:01:00推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03:34:00如果開戶團能討論,賣淫團跟買春團也該開放。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06:32:00我都跟你媽同行,你問問她吧!
作者:
goler (珠江的思念遺落)
2017-11-23 06:36:00請樓上兩位停止相關言論攻訐 謝謝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06:49:00會檢舉別人人身攻擊,自己人身攻擊版主不處理?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1-23 07:46:00版主辛苦了我也覺得明目張膽的在此版提開戶團才奇怪,還直接打標題
作者:
biyin (我,什麼都知道。)
2017-11-23 09:23:00我覺得 J 版友想表達的重點是違法或是遊走在灰色地帶的行為不應開放討論,難道不是嗎?為什麼能隨口就說出用身體付錢這種話 @@
作者:
jasonyi (Jason)
2017-11-23 09:49:00很多人反感的應該是遊走灰色地帶的置入性行銷 好在明禁了
開戶團如果可以可以跟賣淫跟買春類比,所以類比之下使用行動支付或是為了大陸旅遊便利而去開戶的人,就被類比為非法行為,開戶本身的行為並不違法,不然那麼多人去旅遊開戶上來分享違法了嗎?自己去開戶不違法,參加開戶團違什麼法?開戶團本身,若是逃漏稅或是涉及旅行社業務是有違法問題,但不代表所有的都會違法,至少有人可以在台灣法令範圍內合法,所以在這個版,辦電話卡/去開戶分享都可以發文分享討論,這就是一直以來正常的邏輯,因為這跟大陸旅遊過程有關,雖然不是人人必備,但是青菜蘿蔔各取所需,你只想看你自己要看的很正常,但是他人沒有違反版規,言論也都是自由的,公開討論合理就好,這就是為何我可以頂JustSad網友,因為以他的邏輯去開戶的行為就屬於非法如果有冒犯,以我尊重各位的言論來說,那真是對JustSad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15:00你媽跟我一起出遊也不違法啦啦啦
抱歉,不過後續JustSad的言論,就單純在攻擊罷了JustSad 人的格調,是自己展現的,我只能說到如此,如果你言必稱他人娘親,對去中國開戶只會類比買春賣春,大家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17:00你先攻擊別人不叫攻擊,我攻擊你哪裡?
biyin 開戶行為本身不違法,若要稱為法是使用者,開戶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18:00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黑之下,也沒有人上來說明大家不了解的部分JustSad 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 這就是我對你說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19:00你不必別人抹思想就很黑
只是我並沒有言必稱 JustSad 老母怎樣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21:00身體支付路邊攤這種屁話都敢講
樓上 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 這就是我對你說的倒是,你問候人家娘親幾次了?我娘願意跟你一起出遊不但不違法,還真的打破一切邏輯品格真的是自己展現的,當我已經說了如果有冒犯,以我尊重各位的言論來說,那真是對JustSad很抱歉 你還可以不斷稱別人娘親,還自認為合理,自己會講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那別人的類比你又無法接受,一定要講別人娘親,為何?我媽就算跟你同行去大陸旅遊,也都是用現金,不會用被你認知像是春或買春的行動支付或是銀聯刷卡,這樣的答案你滿意了嗎?girlo 本版版規禁廣告文,針對特定廣告,除此外是板主裁決定義,我的內容都不是針對特定廣告,你看到討厭的東西不想吃嫌難吃,你可以避開,而不是除之而後快,如果你真的認為這是有害的,你可以請版主考量處理,其實,我一直都尊重版規,如果依版規未來任何跟開戶有關的都不適合出現,自當遵守版規,單純因為各位看不起開戶團賺錢的方式,就一路針對身分批判,可得證在台灣職業還是有貴賤,尤其是原先大多非法的轉為合法,也努力讓參與的目的都合法,去協助有需要且合法目的的人解決需求,但這一切依舊被戰身份,要捍衛自己還要被分身攻擊群毆,被認為低下,沒事又要討論討論到言必稱娘親上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1-23 12:12:00版主已明確裁決,我尊重版主,以上
開戶團(付費去開)跟去開戶(自己去開)若是版規要制定則建議一切提及開戶都可以以跟中國大陸旅遊本身無關禁止,因為自己去開戶不成功者或不想去嘗試失敗者,或是懶得找資料想圖方便(跟不想自助旅行想跟團一樣),都是過去開戶的行為,若禁開戶團,或是針對身分去禁,是有失公允的開戶會違法,主要是開戶者使用的手法,而的確是有非法用途或是使用不當手法開戶的使用者,我的文章都不是針對圖利特定業者,而是在分享相關資訊,或許有的網友認為有置入行銷的嫌疑,不過就開戶不禁單禁開戶團或是身分,就不是很適切的,再者,當分享相關真實發生的風險提醒各位注意時,就是有人要針對身分不斷攻擊追打,要搞到針對開y戶或是開戶團全禁,變成讓私下混亂的狀況更法透明,或許就是某些非法業者最大的心願
作者:
syspc (syspc)
2017-11-23 15:58: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行為,極端來說只要你有商業行為,禁止你發文也不會有問題,你一直這麼高調對你並不會有任何好處這個版已經很寬鬆了,在某些標準更嚴格的板你已經足以水桶。但那些版仍然有店家藏身,只是人家偽裝的好,不會字裡行間都是濃濃的廣告味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7-11-23 17:25:00說別人身體支付不算人身攻擊嗎?他的言論還無法認定為廣告文?這板真的太寬鬆了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7-11-23 17:50:00別人根本沒人身攻擊他,他腦羞啊說什麼別人低下呵呵,不喜歡他就故意跟他唱反調這麼獨裁啊這個版又不是某人開的真好笑發表意見還要管住海邊喔
這種什麼開戶團的最好禁一禁,開個戶還要花上萬元,連這種開戶都無法自己來,做什麼事業我看都是失敗也建議不要參加,你想想一群人去銀行開戶,一點也不合理,也不受歡迎
syspc 其實如果版主有權限的話,會證明我說的是真的,沒這一兩個月沒有寄給我的站內信,或是我去寄信給別人廣告我是覺得滿有趣的,因為我自承身分,但是沒有去拉客人,也沒有去公開發文廣告,還可以說濃濃廣告味,我不用偽裝,因為我只是一直努力在說明我懂的東西,也真的沒賺各位一毛錢抱歉10月多有一位網友來信,說隔天就要去詢問價錢不過我沒有報價的,都是說參加說明會,所以更正沒有收到信的部分,此外,版規已全面禁止開戶相關文章,自當遵守
作者:
syspc (syspc)
2017-11-23 20:56:00恩...有沒有廣告味不是自己說的,每個人自有一把尺。就像法院被告也不會覺得自己有罪
所以才需要法院專業的法官或是制度,而不是每個人的心證事實,我很努力說,但身分就是被這樣搞
作者:
nagual (納吉爾)
2017-11-23 06:01:00推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1:34:00如果開戶團能討論,賣淫團跟買春團也該開放。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4:32:00我都跟你媽同行,你問問她吧!
作者:
goler (珠江的思念遺落)
2017-11-23 14:36:00請樓上兩位停止相關言論攻訐 謝謝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4:49:00會檢舉別人人身攻擊,自己人身攻擊版主不處理?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1-23 15:46:00版主辛苦了我也覺得明目張膽的在此版提開戶團才奇怪,還直接打標題
作者:
biyin (我,什麼都知道。)
2017-11-23 17:23:00我覺得 J 版友想表達的重點是違法或是遊走在灰色地帶的行為不應開放討論,難道不是嗎?為什麼能隨口就說出用身體付錢這種話 @@
作者:
jasonyi (Jason)
2017-11-23 17:49:00很多人反感的應該是遊走灰色地帶的置入性行銷 好在明禁了
開戶團如果可以可以跟賣淫跟買春類比,所以類比之下使用行動支付或是為了大陸旅遊便利而去開戶的人,就被類比為非法行為,開戶本身的行為並不違法,不然那麼多人去旅遊開戶上來分享違法了嗎?自己去開戶不違法,參加開戶團違什麼法?開戶團本身,若是逃漏稅或是涉及旅行社業務是有違法問題,但不代表所有的都會違法,至少有人可以在台灣法令範圍內合法,所以在這個版,辦電話卡/去開戶分享都可以發文分享討論,這就是一直以來正常的邏輯,因為這跟大陸旅遊過程有關,雖然不是人人必備,但是青菜蘿蔔各取所需,你只想看你自己要看的很正常,但是他人沒有違反版規,言論也都是自由的,公開討論合理就好,這就是為何我可以頂JustSad網友,因為以他的邏輯去開戶的行為就屬於非法如果有冒犯,以我尊重各位的言論來說,那真是對JustSad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9:15:00你媽跟我一起出遊也不違法啦啦啦
抱歉,不過後續JustSad的言論,就單純在攻擊罷了JustSad 人的格調,是自己展現的,我只能說到如此,如果你言必稱他人娘親,對去中國開戶只會類比買春賣春,大家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9:17:00你先攻擊別人不叫攻擊,我攻擊你哪裡?
biyin 開戶行為本身不違法,若要稱為法是使用者,開戶團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9:18:00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黑之下,也沒有人上來說明大家不了解的部分JustSad 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 這就是我對你說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9:19:00你不必別人抹思想就很黑
只是我並沒有言必稱 JustSad 老母怎樣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7-11-23 19:21:00身體支付路邊攤這種屁話都敢講
樓上 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 < 這就是我對你說的倒是,你問候人家娘親幾次了?我娘願意跟你一起出遊不但不違法,還真的打破一切邏輯品格真的是自己展現的,當我已經說了如果有冒犯,以我尊重各位的言論來說,那真是對JustSad很抱歉 你還可以不斷稱別人娘親,還自認為合理,自己會講類比只是突顯你的歪理,那別人的類比你又無法接受,一定要講別人娘親,為何?我媽就算跟你同行去大陸旅遊,也都是用現金,不會用被你認知像是春或買春的行動支付或是銀聯刷卡,這樣的答案你滿意了嗎?girlo 本版版規禁廣告文,針對特定廣告,除此外是板主裁決定義,我的內容都不是針對特定廣告,你看到討厭的東西不想吃嫌難吃,你可以避開,而不是除之而後快,如果你真的認為這是有害的,你可以請版主考量處理,其實,我一直都尊重版規,如果依版規未來任何跟開戶有關的都不適合出現,自當遵守版規,單純因為各位看不起開戶團賺錢的方式,就一路針對身分批判,可得證在台灣職業還是有貴賤,尤其是原先大多非法的轉為合法,也努力讓參與的目的都合法,去協助有需要且合法目的的人解決需求,但這一切依舊被戰身份,要捍衛自己還要被分身攻擊群毆,被認為低下,沒事又要討論討論到言必稱娘親上
作者:
girlo (girlo)
2017-11-23 20:12:00版主已明確裁決,我尊重版主,以上
開戶團(付費去開)跟去開戶(自己去開)若是版規要制定則建議一切提及開戶都可以以跟中國大陸旅遊本身無關禁止,因為自己去開戶不成功者或不想去嘗試失敗者,或是懶得找資料想圖方便(跟不想自助旅行想跟團一樣),都是過去開戶的行為,若禁開戶團,或是針對身分去禁,是有失公允的開戶會違法,主要是開戶者使用的手法,而的確是有非法用途或是使用不當手法開戶的使用者,我的文章都不是針對圖利特定業者,而是在分享相關資訊,或許有的網友認為有置入行銷的嫌疑,不過就開戶不禁單禁開戶團或是身分,就不是很適切的,再者,當分享相關真實發生的風險提醒各位注意時,就是有人要針對身分不斷攻擊追打,要搞到針對開y戶或是開戶團全禁,變成讓私下混亂的狀況更法透明,或許就是某些非法業者最大的心願
作者:
syspc (syspc)
2017-11-23 23:58:00學術網路禁止商業行為,極端來說只要你有商業行為,禁止你發文也不會有問題,你一直這麼高調對你並不會有任何好處這個版已經很寬鬆了,在某些標準更嚴格的板你已經足以水桶。但那些版仍然有店家藏身,只是人家偽裝的好,不會字裡行間都是濃濃的廣告味
作者:
feywen (supernatural號:)
2017-11-24 01:25:00說別人身體支付不算人身攻擊嗎?他的言論還無法認定為廣告文?這板真的太寬鬆了
作者:
bluexox (hahaha)
2017-11-24 01:50:00別人根本沒人身攻擊他,他腦羞啊說什麼別人低下呵呵,不喜歡他就故意跟他唱反調這麼獨裁啊這個版又不是某人開的真好笑發表意見還要管住海邊喔
這種什麼開戶團的最好禁一禁,開個戶還要花上萬元,連這種開戶都無法自己來,做什麼事業我看都是失敗也建議不要參加,你想想一群人去銀行開戶,一點也不合理,也不受歡迎
syspc 其實如果版主有權限的話,會證明我說的是真的,沒這一兩個月沒有寄給我的站內信,或是我去寄信給別人廣告我是覺得滿有趣的,因為我自承身分,但是沒有去拉客人,也沒有去公開發文廣告,還可以說濃濃廣告味,我不用偽裝,因為我只是一直努力在說明我懂的東西,也真的沒賺各位一毛錢抱歉10月多有一位網友來信,說隔天就要去詢問價錢不過我沒有報價的,都是說參加說明會,所以更正沒有收到信的部分,此外,版規已全面禁止開戶相關文章,自當遵守
作者:
syspc (syspc)
2017-11-24 04:56:00恩...有沒有廣告味不是自己說的,每個人自有一把尺。就像法院被告也不會覺得自己有罪
所以才需要法院專業的法官或是制度,而不是每個人的心證事實,我很努力說,但身分就是被這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