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2年南棋聯象棋團體邀請賽簡章

作者: ilckw1342 (ilckw1342)   2012-08-16 20:25:23
2012年南棋聯象棋團體邀請賽簡章
一、宗 旨:發揚中華文化、提升棋藝水準、連絡各友會情誼。
二、主辦單位:台南市象棋協會。
三、承辦單位:台南市象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中華民國象棋教育推廣協會、嘉義縣體育會象棋委員會、
       嘉義市象棋協會、雲林縣象棋協會、高雄市象棋協會、
       屏東縣象棋協會、台東縣象棋協會。
五、邀請單位:以上各協辦單位、高雄市大昌象棋教室、南部地區象棋教室、
       南部大專院校、基隆市象棋協會、新北市新莊象棋協會、
       龍潭象棋會、台中市象棋文化協會、台中港象棋會、
       彰化縣八卦山象棋協會。
六、參賽資格:
  1.各象棋單位所在地棋士、象棋教室學生、大專院校師生(含應屆畢業生)。
  2.隊數:台南市象棋協會、高雄市象棋協會,以上各二隊;其餘協辦單位以及
受邀請單位各乙隊。
(確定報名後如隊數為奇數,主辦單位可增加一隊湊成雙數)
  3.各隊隊員請以單位所在地棋士為選手,勿向外募(借)將。
  4.台東縣如因人數不足,可與花蓮組成花東聯隊。
  5.同縣、市之學校或象棋教室可組聯隊。
七、成員:領隊一人、教練一人、選手六人、候補一人(領隊、教練均可兼隊員)。
八、比賽地點:台南市東區裕農路878號(後甲社區活動中心)。
九、比賽日期:2012年9月 23 日(星期日)一天,08:30開始報到、09:30開賽。
十、報名辦法:1. 寫明隊名、姓名、地址、電話、棋力、協會 E–mail,
以傳真 或 E–mail 報名。
          傳真:06–2894313
          E–mail:even5643@yahoo.com.tw
  
2. 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9月 19 日截止。
  
3. 每隊報名費:2000元(象棋教室、學生團隊每隊1000元)。
4.聯絡電話:蔡依妏助理 06–2899456 
十一、比賽辦法:
 1.團隊對抗。採瑞士積分編排制賽五輪,六位棋士總分為團體成績。
 2.首輪排陣由各隊自行安排;第二輪起,由主辦單位依照『高分在前,低分在
   後』之原則代為排陣。
 3.如遇同分時:第二輪由編號大者在前;第三輪編號小者在前;第四輪由編號
   大者在前;第五輪由編號小者在前。
 4.如需更換選手由候補入替時,請於前一輪結束後5分鐘內(或下一輪開賽前5
   分鐘)提出,逾時不予受理。
 5.候補入替時,候補棋士之成積為0分,而非被入替者之積分。
 6.候補之棋士連續出戰時,不得再以『候補』身份代替其他選手。
十二、比賽規則:以<中華民國象棋規則96年修訂版>為主。
十三、獎勵:設團體冠軍獎杯兩座。
  1.團體組冠軍頒獎杯乙座及獎金二萬元、團體亞軍頒獎杯乙座及獎金一萬元、
團體季軍頒獎杯乙座及獎金六千元。
  2.如團體組冠軍非『南棋聯』所屬棋會時,另頒發『南棋聯』團體冠軍獎杯乙座,
及獎金一萬元予南棋聯團隊成績最佳的一隊。
  3.個人全勝頒發獎金2000元。
十四、抽籤編號:9月 20 日下午三點,於台南市象棋協會公開抽籤,
同一棋聯在第一輪盡量錯開。
十五、附則:
 1.不服從裁判裁決,以及不配合大會規定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2.參賽者午餐及茶水由大會提供,素食者請事先提出。
 3.對局結束,選手應退出比賽區,不可留在場內拆棋。
 4.參加者需服裝整潔,男士不可穿着無袖上衣以及短褲、禁止著拖鞋(如因
   特殊原因着涼鞋者,必須配以暗色襪子)、吸煙、喝酒及嚼檳榔。
 5.競賽場所內手機需設定靜音或關機;選手在比賽中禁止使用手機,違者第
  一次記犯規乙次,再犯則該局判負。而整個賽程中累積兩次時,亦判當
   時之賽局作負。 
 6.參賽者中途無故棄權時,其已賽成績均以零分計算,且禁止參加本會舉辦
   的所有活動一年之處分。
 7.本次比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於開賽前或當天修正公佈(宣佈)之。且主
   辦單位對於簡章內容有解釋權。
 8.敬請踴躍報名,共襄盛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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