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預計報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認證
對於當中的外語檢定有疑惑
針對簡章內容有些疑問:
報考人五項考科(筆試、口試)成績均及格,始通過本考試,得依證書
核發規定,核發「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自2010 年度起,除
需通過五項考科(含三年內保留之及格成績),且需符合外語能力合格認
定基準(附錄10),始由本部發給「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以
下簡稱本證書)
以及:
通過本考試五項考試科目(筆試、口試)均及格且於科目保留期限內者(含
符合規定免考科目),併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由本部發給本證書:
1.符合本考試外語能力合格認定基準(如附錄10),其符合認定基準之成
績單影本或證書影本,以提出核發本考試證書申請日前3 年內測驗並
取得者始為有效,不接受網路成績;(例如104 年1 月1 日申請核發本
考試證書,其於101 年1 月1 日起至103 年12 月31 日止參加符外語
能力合格認定基準之測驗並取得合格成績或證書者始為有效)。
這代表的意思是,假設我今年順利通過五項考科,並且在12月份拿到通過
托福79 分(含)以上的成績
105年1 月1 日提出申請核發本考試證書,是可以的嗎?
因為我還沒去考外語檢定,所以才有此一問
如果可以先報考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考試,再去英文檢定,那麼我今年就會先報考
先謝謝大家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