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問這個問題的人,
或許是被基督徒所得罪,因此對基督教產生反感,
或許是對基督教的教義感到非常的「不合理」,
有些基督徒很爛,我承認!
我不僅爛更是個罪人,而你也是個罪人,也需要上帝的救恩。
上帝是存在的,
祂按照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
且把榮耀尊貴為冠冕給我們戴上,
而人是怎樣的敗壞且犯了罪虧欠祂的榮耀,
最後,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
竟然替我們受刑罰,使我們的罪都歸在祂頭上,
讓本該下地獄的我們,
因信祂的名能夠恢復創造時的榮耀得與永遠與神同在。
「上帝替人死在十字架上,這是人應當感恩且不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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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督徒經常打骨子裡是不相信「基督教的三一上帝」,
但卻為了問「某個天災人禍是不是上帝的旨意?」這個問題,
只能不符合他理性的假設「基督教的三一上帝」是存在的,
好能滿足他發問這個問題的最大前提。
以「基督教的三一上帝」為最大前提,進行下面的論述,
以下「基督教的三一上帝」稱為:「上帝」,
那麼:
(1). 「這樣的上帝是不公義且殘忍的」,這樣的結論,其推論的過程是:
(A):「基督教的三一上帝」的本質是公義、良善的且掌管萬有
(B):在上帝的掌管之下發生天災人禍
(C):上帝是不公義且殘忍的
這組論述的(A)和(B)都蘊含「本質是公義、良善的上帝掌管一切(包含平安與災禍)」,但
(C)卻斷言「上帝是不公義的且殘忍的」,這很顯然是「不一致」的。
所以:「發生天災人禍所以上帝是不公義且殘忍的」這個斷言是矛盾的。
所以:「發生天災人禍上帝仍然是公義且慈愛的」這是合理的。
那麼你可以會說:
「那好啊!但我就是不信會有這位讓天災人禍發生的上帝,
就算你們說是上帝任憑讓它發生的,但不是祂掌握一切的嗎?
好好好!祂就是最公義且慈愛的,所以天災人禍也是祂
公義且慈愛的表現嘛?今天我出車禍是祂最公義且慈愛的作為,
今天我被裁員是他最公義且慈愛的引導、、、」
一旦進入這個層次的推論,此議題就是:
(2). 「發生天災人禍上帝仍然是公義且慈愛的」
非基督徒不用再問「某個天災人禍是不是上帝的旨意?」這個問題了,
不好意思,你們一直問一直問,也不去看聖經,
你若看聖經,你就可以直接引用聖經嚇嚇基督徒:
『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
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賽45:7)
但我也知道問「某個天災人禍是不是上帝的旨意?」這個問題的人,
本身根本不是要答案,其本身是為了說:
「上帝是不公義且殘忍的根本不值得信」,
但其結論與前提的不一致已經在第(1)點說明過了,
若你依照第(1)點來看,
就不得不承認:「發生天災人禍上帝仍然是公義且慈愛的」
你當然也可以不按照第(1)點來看,
那麼你再怎麼討論、批判的上帝就都不是「基督教的三一上帝」,
因為你所假設的上帝本質是不公義且殘忍的,
所以「你的上帝」不是跟壞人沒兩樣就是會做錯事的好人。
所以,依照第(1)點來看,非基督徒經常會有這樣的回應:
那麼好!你們的上帝是公義且慈愛的,
這樣你們基督徒最好給我解釋一下,假設:
「今天我出車禍,上帝是怎樣公義且慈愛的」,
被我考倒了吧,你們根本解釋不了,我來幫你們(基督徒)解釋好了:
(A):我就是罪有應得嘛!所以才會出車禍嘛!
這就是因果報應嘛!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嘛!
(B):超越邏輯所能思考的嘛!要用信心仍然相信
上帝是公義且慈愛的嘛,你們的聖經我也很熟
啦,貼給你們看:「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來 11:1-2)
反正上帝一定有祂美好的旨意嘛!是人不能測度的嘛!
如約伯記的約伯嘛!還有生來瞎眼的瞎子嘛!
(C):這是上帝任憑、允許發生的嘛!可能是我自己沒騎好車
或被魔鬼攻擊,但上帝仍然是公義且慈愛!
其實以上(A)、(B)和(C)的解釋,
只有(A)是有把原因講出來的,也就是:人犯罪受到該受的刑罰
至於(B)和(C)有說等於沒有。
基督徒是不可能去斷言,發生天災人禍是因為上帝的「什麼理由」,
因為基督徒不是上帝,
以上(A)、(B)和(C)的解釋是紀載於聖經裡的真理總原則,
但也由於有(B)和(C)這兩個原則的存在,
使我們知道對於某個具體災禍,上帝祂的理由是沒有啟示的,
一個人具體發生災禍,基督徒是不可能知道上帝才能知道的答案的。
假如:「今天我出車禍」,
聖經並沒有記載我幾年幾月幾日幾時出車禍的原因,
因為我有作惡,所以出車禍?
就算我有作惡,那也不一定是出車禍的原因,
因為聖經裡也記載惡人反而一切通達,
而義人約伯反而受苦。
無論再多的解釋,想問的還是:
(3). 「上帝允許災禍存在的理由?」
從整本聖經的啟示,
身為一個基督徒只能謙卑地回答:不知道
但基於耶穌基督捨命的愛,使我們相信上帝相信祂是公義且慈愛的,
一個基督徒會這樣相信,不是因為我所論述的第(1)點,
是因為知道: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 3:23-24)
基督徒知道自己本來就是該滅亡的罪人(不要裝作人是很無辜的),
我們活在世上跟非基督徒也一樣會有災禍,
但我們有更大的盼望與確據,就是主與我們同在且死後並也與祂同在,
基督徒遇到災禍也會跟上帝過不去,
我們也在問原因:但聖經沒講,上帝必有祂的理由,但也基於祂的主權祂決定不啟示。
但是:
「基督教的上帝(耶穌基督)願意進入世界並且與他的創造物一起承擔苦難,
為的是救贖他們和世界」
無罪且榮耀的上帝都願意來世上當人,跟人一起承擔苦難,
我們這些罪人受到一點苦難,真的能算什麼嗎?
我們或許真的跟上帝非常的過不去,
但我們知道,我們在苦難中還有上帝的同在並基督的愛。
「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
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
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 5:14-15)
不但如此上帝的恩典也給普天下的人:
「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就如常施恩惠,從天降雨,賞賜豐年,
叫你們飲食飽足,滿心喜樂」(徒 14:17)
或許非基督徒會說:什麼?不知道?
那你們是在信什麼上帝?
真是迷信、真是不合理、真是胡信一場,
這樣的說法我將在第(4)點說明並定義問題。
(4). 「基督徒不知道上帝允許災禍存在的理由,
則他們信仰上帝是否就是不恰當的或者不合理的?」
這答案是否定的(廢話你是基督徒當然否定),
試看以下例子:
『 我相信,「小明口渴時決定去喝水的意志」與
「他完成一連串喝水的身體行為動作」之間存在著某種"「關聯」",
但這種心靈與身體的關聯是什麼,究竟怎麼發生的,
以及關聯中是否還存在著什麼中介物或媒介我是不知道的,
但能說我相信有這個「關聯」是不恰當或者不合理的嗎?
明顯不行。同樣,基督徒不知道上帝允許災禍存在的理由,
基督徒仍然能說對上帝的信仰是恰當或者合理的 』。
(5). 對非基督徒體系對於「災禍」解釋的提問
例:許多非基督徒訴諸一切「災禍」都是因為「機率」,
我說,這也很好啊!也是很合理的解釋,但我也有幾個疑問:
一、觀察出「災禍都是因為機率」這個是以什麼?
是以「人生中許多遭遇觀察」為根據,還是以「機率或者機遇」為根據?
二、若以「重複的觀察」為根據,觀察出:「災禍都是因為機率」這個現象,
然而這個現象卻成為你解釋災禍的「法則」?
三、然而若說,「災禍都是因為機率」本身卻是一種「法則」,
所以還是有法則存在的?
四、若「災禍都是因為機率」本身也是「機率」,
那麼,你下「災禍都是因為機率」這個斷言,就不是斷言了,
因為這個斷言本身卻有一種「機率性」,自己把自己給「機率/或然率」化了?
五、持著「災禍都是因為機率」這個理論,是不是一種「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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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寫這篇文章:
◎不是在證明上帝,上帝是不能證明的,正如沒有人會去證明他的前提
◎信基督教信上帝不是迷信,正如保羅所說的:「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參考 提後
1:12)
◎這篇文章也能顯明我當個基督徒不是在盲從,或許此篇文章還是有很多思想上的破綻
(希望大家來批判),但是也能充分說明基督徒不是在迷信
◎我也希望非基督徒朋友,也能對自己的信念、世界觀有所「知道」,
正如奧古斯丁所說的:「以信求知」
◎我也以溫柔、敬虔的態度鼓勵非基督徒朋友,回到上帝面前吧,
上帝絕對不會做錯事(即使我們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