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ltice (三億兩千萬大散戶)》之銘言:
: 小弟也想聽聽基督徒對於宗教改革的那位馬丁路德的評價
: 以我的看法
: 馬丁路德好像只是個精蟲衝腦想結婚想做愛想瘋了的修士
: 所以只好跟另一位修女逃出修道院
: (我猜他們兩個在修道院裡應該就已經OOXX被發現了 所以...)
既然是你猜的,那就不足以採信了。
: 然後他又想證明自己是對的
: 所以只好自創門派說禁慾是不需要的
: 也就是目前基督教派的開山始祖
根本是扭曲事實之言,
馬丁路德只是本著聖經,因為聖經根本沒有禁慾主義的教導。
◎ 亞當與夏娃、亞伯拉罕與撒拉、以撒與利百加的夫妻關係,
◎ 此外,還有耶穌基督特地去參加迦拿的婚禮(約翰福音第二章),
◎ 保羅對丈夫與妻子關係間的教導(以弗所書 5:22-33),
◎ 彼得對丈夫與妻子間的教導(彼得前書 3:1-7)
「禁慾是不需要的」根本不是馬丁路德自己的"意見",
而是聖經啟示的真理,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是上帝自己所設立的。
還有,哥林多前書第七章別只讀自己要的意思,
就拿來說馬丁路德是"自創門派"變成"開山始祖",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
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
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有沒有看到,
第七節說:個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一個是有婚姻的,一個是獨身的,都是神的恩賜。
: 不知道基督徒對這位馬丁路德又有什麼看法呢?
: 當修士修女不結婚才能專心一致的侍奉神啊
若有人認為他自己獨身才能更專心侍奉上帝,當然可以!
但一定要拿這個標準去套在別人身上嗎?
結婚就不能專心一致侍奉上帝嗎?
那日理萬機的總統最好不要結婚好了!?
那一間公司的總裁最好不要結婚好了!?
那教育之責的校長最好不要結婚好了!?
更何況聖經根本沒有你要"一定要獨身"才能專心侍奉上帝的教導。
: 為何要胡搞瞎搞被世間的俗事纏身浪費時間精神呢?
: 這跟出家的和尚尼姑在佛寺裡面亂搞不是同一個樣嗎?
這根本是錯謬且無效的類比。
「結婚的牧師或傳道人」比對「亂搞的和尚或尼姑」,
已經是近乎是毀謗人了,
你反對基督教沒關係,但不要用這麼卑劣的比喻。
難道你反對基督教就可以沒道德嗎?
: 你們基督教的開山始祖都能在修道院裡面亂搞性關係了
: 人家的創黨元老結婚離婚搞小三又有何不妥?
前面你說:
>>(我猜他們兩個在修道院裡應該就已經OOXX被發現了 所以...)
在這裡似乎又持肯定的態度說:
>>你們基督教的開山始祖都能在修道院裡面亂搞性關係了
你到底是在「猜測」還是「陳述事實」?
若你是猜測的,那我沒意見。
但你若是以肯定的態度說:「在修道院裡面亂搞性關係」,
我要再跟你說,
難道你反對基督教就可以沒道德的毀謗人嗎?
: 反正現在的基督徒結婚離婚搞小三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 反正在神的面前懺悔一下就可以了
: 神啊
: 我是罪人
: 請你原諒我
: amen
你應該說:「全世界結婚離婚搞小三也不是什麼新鮮事」,
一個真心在上帝面前悔改的基督徒,難道有錯了嗎?
基督教有教導只要「在上帝面前真心悔改」就夠了嗎?
他一樣要被世上的法律所審判與刑罰,
他一樣要被司法所追討。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一個「在上帝面前真心悔改的基督徒」,
會願意去面對法律面對自己應當負起的責任與刑罰。
而不是你所說的,
敷衍式的懺悔,
形式化的求上帝原諒。
原來你對基督教的認罪悔改的認識是這麼的膚淺,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怪不得在你眼中基督徒好像都是小人,
因為以小人的眼光看到的都只是小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