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沒有這麼複雜,我也很討厭別人老是舉一堆經文來指責我沒看清楚當個鬼基督徒。
但是S大講到愛的定義,只用歌林多前書那屌段就GG了,
理由是那段講的不過就是愛的「表象」(儘管是抽象的),並不是核心的定義。
愛其實是罪的相反,
罪:人與神主客觀對立的狀態
愛:人與神主客觀合一的狀態
出於愛、也消除罪,我與神若能合一,那麼「我」就不復存在、只剩下「神」,
這也是為何約翰壹書不斷強調「神就是愛」;
而又為何書信中老講到體會神的愛的人是「在基督裡」的真義。
一個內心充滿愛的人,是「無我」的,
既然跳脫自利原則,又不損人損己,那行為就只被出於同理心的動機推動,
於是才有哥林多前書那屌段的一堆表象出現。
現在回來看blauen大的問題,應該理解成:
「為什麼那些以聖經為最高原則的人在我心中的印象,讓我覺得自己與神合一後,
反而在神裡面總看不見他們?他們所稱的神是否跟我的神不一樣?」
這個問題有很多面向,但我最喜歡的是以下:
假定「神」是一個不建立於五感直接認知的抽象概念,
那麼與神合一的意思就是與一群基督徒(教會/派)定義出來的集體潛意識合一,
而感受不到愛,只不過表示blau大的自身意識與該教會/派的集體潛意識出現排斥現象。
至於你覺得對方會一直拿聖經壓你、或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那都是因為「解釋聖經」就是形成集體潛意識最好的方法。
你排斥他們的解經,就是在排斥他們的「合一」、他們的「神」、他們的「愛」。
所以跟他們相處,你反而覺得自己老是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