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假信仰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4-10-11 03:33:58
最近跟召會的弟兄,讀了創世紀的章節,也在思考,信仰基督的本質,很有意思。
這要先從該隱與亞伯前半段的故事講起。
創世紀4:1-4:4
亞當跟他妻子夏娃同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她說:「由於上主的幫助,我得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取名該隱( 「該隱」有「得了」的意思。)。
後來,她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亞伯。亞伯是牧羊人;該隱是農夫。
過了一些日子,該隱帶了一些土產,作祭物獻給上主;亞伯也從他的羊群中選出頭胎最好的小羊,作祭物獻給上主。上主喜歡亞伯,接受了他的祭物
後來也就如大家熟知的,該隱的祭物不被接受,一時氣憤之下把亞伯給殺了。
看到這裡,不免衍生出一個問題:為什麼該隱的祭物不被主接受?
其中有說法是:該隱的作物是靠自己努力的喜悅,非神本身喜悅的祭物。(也就是說,該隱只用自己的努力成果來喜悅神,並非用神所喜悅事物考量)
那麼,問題來了,神所喜悅的祭物是什麼呢?對比亞伯跟該隱的祭品來看,亞伯的祭物會雀屏中選,是因為需要生命的死亡做為代價。
給我很深刻的啟示:身為基督徒,不是靠自己的成就或能力才能事奉神,好比說要多有錢多有能力才能當基督徒,才能服事他人,而是要喜悅神所喜悅的,像亞伯一樣。
也就是說,把生命中一切交托給主,才能讓神喜悅。
讀到這裡,想到部分基督徒為了反對同性戀趨勢,跑去抗議修法。也讓我相當不認同。
再看主耶穌在馬可福音中受難的經過,可以明白一二。
耶穌身為救世主,大可藉由佈道或顯神積,把這些力量,拿去推翻以色列王建立新政權,建立一個和平有秩序,更接近神的國度。
那猶大也不會出賣祂。
主耶穌卻沒有這麼做,祂以自己的生命為代價,用寶血涉免人類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來告知我們,若要得救,就要像主耶穌一樣,必須死!所以基督徒要能夠受浸禮,等於死過一次,才能得救。
反觀現代,基督徒不去花時間傳福音,讓人能夠得救,卻拿聖經的教義去批評尚未得救的人,還要聯署修改人間的法律,去保障人死後要上天堂,還是下地獄的權利義務,這是多麼荒謬。
這不是信靠主的作為!基督徒應把一切都依托給主,而不是靠自己的作為成事,因為主對每個基督徒都有預備的道路!
用教義信仰規範不願意信靠神的人,藉此來榮耀主,這是該隱之流,這是假信仰。
(我知道上傳這樣的文章,不少教會弟兄姊妹一定很不能接受,但我還是要提出來分享。)
作者: springxx (天下布武)   2014-10-11 05:29:00
那你覺得同性戀的關係 是肉體情慾的部份多 還是能昇華不在乎肉體交流 純精神的愛情聖經規範的是 不要順從肉體情慾走 那會叫人犯錯犯罪任何人都有一樣的正常標準 去合法滿足肉體情慾需求但超出的 不管是戀同 戀童 貪戀人夫 人妻 或其他都一樣要受規範 只在乎個人生活而放縱追求那本身就跟義的屬情相違背性你把更看重過自己的擺第一 自然不會受這些情慾約束經上就連 愛父母過於主的 都不配了何況自己的兒女感情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4-10-11 06:12:00
我的信仰無法認同同性戀。但我發此文目的不在於單純探就同性戀,在於基督徒作為跟想法合一於神,不是靠自己信仰。若聖經不鼓勵同性戀,與其聯署修法,爲何不傳福音?要服榮耀神的事,而不是成就人的事!
作者: ws05 (jojo)   2014-10-11 09:53:00
保羅也反同性戀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1 10:14:00
該隱亞伯那時還對神有一定程度的認識,所以獻祭是出於依靠神、感謝神的意識,亞伯「因著信」獻的比該隱的更美(來 11:4),上帝也對該該隱說:「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 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 4:7)主要是在心態,而非祭物本身是畜牧或農業,「我的神啊,我知道你察驗人心,喜悅正直; 我以正直的心樂意獻上這一切物。」(代上 29:17)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4-10-11 12:25:00
若因著信,那這群基督徒更樂於傳福音勝過聯署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4-10-11 14:55:00
是的,也有『另一群』基督徒是不參加連署的。
作者: taonlys (564)   2014-10-11 22:21:00
想請問原PO對於以往時代基督徒立法反黑奴的看法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4-10-11 23:03:00
樓上(我對黑奴問題不了解),畢竟我台灣人台灣沒有膚色上的歧視 所以我不是那時空背景下的人就好比台灣有省籍問題,但我那時代也比較沒有了...所以我沒辦法回答...我很遺憾
作者: taonlys (564)   2014-10-11 23:35:00
好的 謝謝
作者: csss22221041 (沒暱稱)   2014-10-12 00:32:00
很抱歉樓上...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4-10-14 01:37:00
台灣的種族歧視,比較不算是建立在膚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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