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最近討論了政治人物
個人對信仰態度和信仰價值如何展現在社會上。
身為代議士或當權者的基督徒
有像孫中山或 英國議員威伯福斯 帶動國家革命或社會改革
展現信仰的平等 博愛為寡婦申冤 為孤兒辯屈 這種追求社會公義的精神
相對也獨裁暴軍也是虔誠的基督教徒例如 十字軍 蔣介石(至少比連勝文虔誠)
個人追求信仰熱切 但在公領域上卻成為欺壓者
在台北市長選戰中連勝文雖公開說自己是基督徒
但提出的政策主軸 (幫找101買主、成立控股公司) ……平心而論
我真得還覺得柯文哲雖然非基督徒(甚至還去鑽媽祖)
但其政策理念至少還比較貼近社會公義。
候選人A 為基督徒 當選後攻占七大山頭以聖經教條管理 可能會帶領更多人信主
但卻失去了社會公義的精神 如向資方靠攏 失去信仰自由等等
另一候選人B 非基督徒 當選後並不會讓認何人因為他而信主 但其卻追求社會公義 照
顧弱勢 甚至推動明確違反聖經教義的同性婚姻
請問身為一位基督徒 我們該以何種態度來決定在這世俗世界中
要支持哪個候選人呢? 是有利傳福音的大使命的A 還是站在社會公義的B呢?
另外個人覺得小小羊的這篇和回應都不錯參考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11653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