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文章代碼(AID): #1Naj9zW- (Christianity) [ptt.cc] Re: [討論] 在主裡求,必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69239933.A.83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470 Ptt幣 │
└─────────────────────────────────────┘
第九章、推文管理
11 未經當事人同意,禁止修改或刪除他人推文,如經舉證檢舉確認,一律水桶三十天。
發文分類使用[討論]者,可刪除他人推文,但仍禁止修改他人推文。
發文+分類使用[討論],二個要件都滿足,板友才有刪除他人推文的權力
當事人jacklin2002的文章是回文+分類修改為[討論]
並不符合11條第2項允許刪推文的規定,故回歸第1項,該文不得刪除推文
不過考量當事人原始動機並非惡意,故斟酌刑期折半,僅禁言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