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禮拜在推文中有答應幾位大大要分享路德的1518年50條論綱,
抱歉拖到現在才放上來XDD
先簡單說明一下路德寫這50條論綱的背景:
我們知道路德在1517年10月31日發表了著名的《95條論綱》,引起廣大迴響。
對路德來說,這95條造成大家熱烈地討論讓他相當驚訝,他更沒料到教會當局會如此憤怒
地回應。路德曾說,要是他料到會有這麼多人討論,他就會把這95條寫得更清楚。路德認
為這95條論綱得太倉促,因此六個月後他另外發表了這50條論綱,而這50條論綱代表了路
德在這六個月當中徹底地思考神學,這50條論綱可說是路德神學成熟的開始。接下來我們
就來看這50條論綱吧。路德定的標題是《為查考真理並安慰受驚恐良心的論綱》。
https://imgur.com/jVlQzWN
https://imgur.com/iA8088n
https://imgur.com/cBpC74q
https://imgur.com/JCbgBv8
https://imgur.com/uvXz9un
https://imgur.com/g3bDlph
感想:
相較於95條論綱,這1518年論綱可說是沒沒無聞,別說是中文版本,連英語世界都很難找
到,但這50條論綱在神學上的重要性可說是遠遠超過95條論綱。在95條論綱中,路德仍然
比較強調個人悔改的虔誠度,焦點還是比較放在個人悔改的行為上,而且對於贖罪券也沒
有全盤反對;但在這50條論綱中,可看見路德花比較多篇幅定睛在基督赦罪的應許上,針
對當時教會流行「唯有明確完全地悔改,才有完全地赦罪」提出批判。路德認為把赦罪建
立在個人悔恨的基礎上是危險的,因為這是想在人的善工中尋求肯定,而非在上帝的應許
中尋求確據。因此路德主張「如果你相信罪已經得赦,它們就已經赦免了,因為救主基督
的應許是明確的」。
因此路德認為重要的是你相不相信基督已為你成全赦罪,也就是信心的重要性。當時教會
主張要把你每一條罪都認完悔改完才能得赦免,路德以自身痛苦的經驗體會到這是不可能
的事。若有人自認為能認完自己所犯過的罪,「等於把上帝當作騙子,把自己當作誠實的
人」(第20條)。路德認為只要為自己所記得且困擾良心的罪悔改就夠了(因此路德並非主
張不悔改)。不論他是否知道自己一切的罪,他都該全然相信上帝的憐憫,相信赦罪的應
許。路德最後以羅馬書1:17和3:28作為論綱的總結:「義人非因遵行律法或靠律法得生,
乃因信得生。」
1518年論綱可說是路德對福音認識的突破,從95條論綱把焦點放在悔改的行為,到1518年
論綱強調以信心接受基督赦罪的應許,這是路德對福音精彩的洞見,也讓他之後義無反顧
地走上宗教改革的路程。
參考資料:《超越500年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