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oebe1989 (菲比尋常)》之銘言:
: 我是基督徒,在之前的教會有看過地兄姐妹有交往非基督徒的對象,
: 最終憑著對上帝的信念,都把他們的另一半變成基督徒,一起參加教會活動。
: 最近跟現在教會的師母說,我交了一個男朋友,
: 她表示聖經說基督徒不與非基督徒交往,
: 經文如下:
: 哥林多後書6:14
: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 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 這周日就是復活節周日了,
: 我試著說服男友和我去參加教會活動,
: 但是他意願也不高,我有點不知該怎麼辦?
: 想請大家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教會中,姊妹的情況比較特殊
一般教會是姊妹比弟兄3:1左右。
這照成大部分姊妹不容易找到基督徒弟兄。
不過,這要看你的心志。
先看看婚姻的異像。
是成立一個家,共同牧養聖徒,接待聖徒。
做真理的出口,夫妻同心配搭事奉神。
但在不容易找到基督徒弟兄之下。
我認識一個姊妹,她是對追求者說,只有先成為基督徒她才考慮。
也確實不少追求者因此成為基督徒。
另一種情形,則是兩人先有感情。
那你只好迫切傳福音,禱告。
如果他態度始終不接受,甚至嘲笑。
那甚至要考慮帶到神面前禱告是否繼續。
尤其在婚前,要先講好。
否則以後你聚會甚至可能成為夫妻吵架的原因。
沒有共識,這樣的婚姻會很痛苦。
也有些特例,有遇過男的答應岳父,將來會成為基督徒,結婚20多年後真的成為基督徒了
。
所以就是衡量,禱告。
若沒有開始,不要輕易開始,自找麻煩。
若已經開始,尋求是不是出於主,觀察對方是否願意嘗試接受這信仰。
如果對方擺明:一輩子也不接受這反智信仰。
那你還堅持。
那聖經什麼否認己,跟隨主都是空話。
你也不用尋求大家安慰,反正你自己都不重視主的吩咐了。
就且吃且喝,隨從己意,自己負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