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o4022: 不考慮倫理的話,精子與卵子結合是自然現象 09/28 07:48
→ eno4022: 哪來的污穢不污穢之說,根本都是大人自己的藍色窗簾 09/28 07:49
→ eno4022: 扣除掉某些是死胎不得不墮的特殊情況外,其他想墮胎的 09/28 07:50
→ eno4022: 理由只有一個,「怕麻煩/覺得麻煩」 09/28 07:51
→ eno4022: 不想養有缺陷的孩子,很麻煩 09/28 07:51
→ eno4022: 不想養不是出於自己意願而懷孕生下的孩子→怕麻煩 09/28 07:52
→ eno4022: 自己或政府養不起→想養得起很麻煩 09/28 07:52
→ eno4022: 當然因為怕麻煩所以想墮胎,這點我沒意見 09/28 07:54
→ eno4022: 但麻煩別那麼假掰隱藏自己其實就是怕麻煩所以不想生心思 09/28 07:55
→ rgdiao: 雖然我討厭樓上 不過覺得樓上說的應該比較正確 09/28 07:55
→ eno4022: 我個人的立場是,如果我沒本事把人家的孩子接過來養, 09/28 07:55
→ eno4022: 我就絕不會對別人想墮胎的想法說三道四 09/28 07:56
倫理就是一切討論的前提,也就是所謂的藍色窗簾之一
畢竟如果不考慮倫理,人與動物何異呢?
若不考慮倫理,則拿不拿胎兒,或什麼時候拿掉,又有什麼差別?
所以吾人不能一腳踩在自然現象之上去訴諸妊娠的合理性,
一方面又用倫理角度思考墮胎,因為自然界並沒有法律道德規範繁殖行為,
一切都是本能驅使。
這樣講可能太難懂了,我們用例子說明。
就像鐵指所持的觀點,我換個角度來說:
「如果一個人有本事幫忙養,那麼他可能有立場希望別人不墮胎」。
是不是這樣?聽起來似乎不錯。
其實這本質上就是種交換理論帶來的倫理價值,
由他人付起生養的義務,則墮胎婦女因此免「責」。
可是這「責任」是什麼?必要在哪裡?
胎兒被生下來棄置荒野,為什麼不對?這樣的價值是不是人為賦予的?
這之中的倫理觀,其實就是我們認為應所當為的「生養責任」。
若真要說,這責任不也是種藍色窗簾嗎?
我們再來看看「怕麻煩」所以墮胎的合理性在哪裡?
所謂的怕麻煩,其實是我們從道德高點上所下的批評與指責,
我們已有一種先驗的評價,這是「可以作但只是不想作,
有能力作但是不願意作」。
但是,換個角度來講,「怕麻煩」也是自然現象。怎麼說呢?
所有的麻煩都或多或少干涉了個體或動物群體的生存能力。
一個女人拖著不意願的孩子,降低了她在社會上的競爭力跟尋求更好對象的機會。
那麼當這個女人因此墮胎而換取更好的條件,我們能說,墮胎只是怕麻煩,
而不是自然現象嗎?雌性生物本來就有尋找更優秀精子的本能。
再者,一個群體(國家)花費太多資源在無人願意照顧的後代,不也是削弱強度,
增加覆滅的風險?如果我們覺得猩猩族群裡族長會處決過於孱弱的幼體
是件很自然的現象,那麼國家不幫墮胎者養小孩,又怎是殘忍?
怕麻煩,以人類來講,再自然不過。這物種若非以追求身心富足為目標,
也不需要那麼大的腦袋跟複雜的情感了;所以墮胎的動機恐怕很簡單,
也就是人類本能之一。
所以我說,不要用自然現象來為人類的倫理觀護短,
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假掰,畢竟自然界就是直爽多了,
雄性說幹就幹,雌性說生就生,會養的就會養,
不養放生的物種也多的是。就算是靈長類或哺乳類,
也沒有那麼多的莫名考量,更沒有罪惡感。
回到胎兒的「人權」,
我覺得上述以及圍繞在我前篇文章的推文,
無非就是種想要跳脫倫理架構,尋找「新路線」的嘗試,
但說到底大家也只是在各自表述自己的倫理立場,
倫理的架構還是在那邊難以撼動。
畢竟,我們不就是在討論墮胎究竟應不應該嗎?
什麼是應所當為,應所不為,
這若不是倫理,不是一道道藍色窗簾,
那還會是什麼呢?
即使是宗教觀底下對於墮胎的定見,不也是道藍色窗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