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姐妹好:
今天我們用比較輕鬆(?)的態度,來聊聊這個議題。
這位大祭司就是將耶穌交付給彼拉多審判的大祭司,名叫:該亞法
馬太福音26:
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這些人作證告你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
63耶穌卻不言語。
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神命令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不是基督—神的兒子?」
64耶穌對他說:
「你自己說了。然而,我告訴你們,
此後你們要看見人子
坐在權能者的右邊,
駕著天上的雲來臨。」
65大祭司就撕裂衣服,說:
「他說了褻瀆的話,我們何必再要證人呢?
現在你們已經聽見他這褻瀆的話了。」
其他福音書參照經文:可14;路22;約18。
兩千年後讀到這邊,我們已經知道的前提是:耶穌是無罪的,耶穌也確實是神的兒子。
但是在當時的大祭司還沒有新約聖經,可能沒辦法知道的這麼清楚。
我們也合理地認為,大祭司是熟悉舊約的教導的。
大家試想看看,若你是大祭司該亞法,聽到一位平民說:
1. 我是基督
2. 我是神的兒子
3. 我與上帝同享榮耀
4. 我以後會從天降臨
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感到震驚、不相信、憤怒......
這樣看起來,身為大祭司的該亞法後續的反應,也沒有什麼不合邏輯的了。
那麼問題來了,該亞法到底錯在哪裡呢?
或是換個角度提問,耶穌這樣的答覆有錯嗎?是否有經文可以支持耶穌的申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