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意間看到一篇報導而想請教此板的鄉民。
一位雙性人基督徒因在各教會飽受排擠,沒有一間教會接納他,只能離開教會。詳情請看
過此連結內容。
"神造男女,但冇造你 雙性人違教會價值觀?"
https://bit.ly/2ImV1tj
關於雙性人,請參考維基百科條目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B%99%E6%80%A7%E4%BA%BA
雙性人(英語:Intersex),又稱間性人,俗稱「陰陽人」,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
員辦事處的報告,性別特徵包括染色體、性腺、性激素或生殖器的變異導致「不符合男性
或女性身體的典型二元概念」。[1][2]這種變異可能涉及生殖器的模稜兩可,以及除XY男
性和XX女性以外的染色體基因型和性表型特徵的組合。
聖經說神造男造女,是明確的性別二元論,沒有模糊空間。
但問題出在聖經說的男女性別要以什麼為基準決定?
是要以生殖腺是睪丸或卵巢為基準決定男女?
或是以外生殖器官是男性性徵或女性性徵來決定男女?
大多數人因為生殖腺與外生殖器官的外觀是一致的,可以明確判斷是男或女。
而雙性人是指,胚胎在發展成單一性別胎兒的過程中,相關的基因、染色體或荷爾蒙出現
異變而導致,醫學上稱為「性發展障礙」(Disorder of Sex Development,DSD),最常
見有三種:
一
46XXDSD:女性基因、生殖腺是卵巢,但外生殖器官就為男性性徵
二
46XYDSD:男性基因、生殖腺是睪丸,但外生殖器官就為女性性徵
三
還有一種是男女性染色體不明,同時有睪丸和卵巢兩個性腺。為真性雙性人。
假性雙性人一般不能生育,但有些真性雙性人不但能夠生育,甚至兩套器官均能夠成功運
作。
在維基百科註釋中的例子,有人曾以母親身份懷孕生子,後來又以父親身份使其他女性受
孕。
請問以上這些情況在基督教中要怎麼認定是男或是女?
可以理解為什麼那些教會的基督徒要排擠將那位雙性人基督徒逐出教會,對於這樣會衝擊
到基督教基本觀念的存在,只能選擇眼不見為淨。
要解決這問題,世界各國法律有的是乾脆承認有介於男與女之間的第三性別存在。
維基百科條目"第三性別"內容。
「X性別」一詞由日本率先使用,在英語國家,可與性別酷兒和第三性等詞語相對應。此
外,還有許多細節詞可以被翻譯為中性,兩性,無性,性厭惡等等。
英國外交部接受「無性別」英國護照。准許護照性別一欄使用「X」,有關人士須在一年
內申請,並需得到醫生的書面證明日後以此性別生活。
但承認第三性別與聖經的男女性別二元論衝突,基督教應該很難接受。
在基督教中,雙性人這問題可說是無解的,如本文開頭的連結那位雙性人基督徒只能活在
不被教會接納的痛苦中。
通常教會是將雙性人視為殘疾人士,但一般殘疾人士的存在不會衝擊到基督教的基本觀念
,不會受排擠。
而這類牽涉生殖腺與性器官的殘疾或變異卻因衝擊聖經的性別二元論,在教會中可能會影
響其他信徒的信仰與價值觀,教會當然是難以接納。
若在中古歐洲或舊約聖經的以色列王國時代,這類雙性人還可能被誤當作是同性戀者而依
據聖經的規定處死,可說是冤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