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之銘言:
: 聖經確實某部分有描述到:
: (A)主耶穌(聖子)與主耶和華(聖父)有別,
: 然而聖經另也描述了:
: (B)主耶穌(聖子)即是主耶和華(聖父)。聖經經文佐證:
: 約10:30;約14:9;15:24~25;...等
約10:30可以解釋成父與子團結一致,並非神秘的三位一體。
約17:11也提到相同單字語句,
但我們不會認為信徒也是N位一體。
約14:9、約15:24~25可以解釋為耶穌是上帝的使者、代言人
如同約12:45所說:人看見我,就是看見那差我來的。
但是這都不能證明耶穌就是上帝
: 另比較馬太23:37與以賽亞31:5、申32:11~12;
兩段經文類用了相同的比喻,不能證明耶穌是上帝
: 比較哥林多前書10:9與民數記21:6;
哥林多前書10:9不要試探"主"
很可能是指,不要試探"耶和華"
在新約聖經,一般都將"耶和華"以"主"稱呼
: 比較希伯來書1:10~12與詩篇102:24~27
耶穌是上帝創造萬物的助手,永恆存在且能力強大。
但不代表耶穌就是上帝。
: 比較以賽亞書6:1~10與約翰12:40~41
耶穌是上帝的使者、代言人,但人們不信耶穌,等同不信上帝。
:
: 而耶和華見證人(耶證)只片面挑A來相信,卻拒絕聖經中B的記載,
: 故耶證屬異端(即-異於正統)的教派。
: 符合聖經的正統教派對於A、B會一併接受。
如果我們承認上帝創造耶穌,
耶穌被上帝賜予強大的能力智慧、
耶穌起初被上帝創造後就永恆存在、
耶穌協助上帝創造萬物、並統治物萬,
耶穌強大到足以被稱為神,如同撒旦(林後4:4)。
這樣的信仰,
為什麼一般基督徒不能接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