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dhws (sdhws)
2022-11-08 16:46:29以傳統來說,基督徒結婚時主要是儀式婚
也就是說在儀式過後才算是真正結婚,但政府法律是登記婚
因此台灣的基督徒習慣是先結婚登記還是先完成婚禮儀式呢?
或者在舉行婚禮的當天或那幾天(有些人的婚禮流程不只一天),抽空登記呢?
以上三種對雙方而言是否會有不同的影響或意義?
除此之外,傳統上基督徒認為不可婚前同房
既然如此,對於較為虔誠的人來說
如果結婚登記和舉行婚禮間隔時間較長的話
他們主要認為夫妻同房的時間應在儀式後?登記後?或儀式及登記皆完成後?
還是儀式及登記任一項完成即可正式同房?
作者: bird1314 (捲捲鳥) 2022-11-10 00:58:00
之前遇過牧師證婚後強烈要求新人當天就要去登記的 所以可能同一天比較妥 假日的話可以先跟戶政事務所約好時間牧師的論點是他既然在神面前作證了 結婚的日期就應該要是那一天 而不是別天 我不是信徒但我以一個外人的觀點來看是覺得滿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