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sbbs0611428 (麵糕)》之銘言:
: 羅13:1
: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2
: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 弗6:12
: 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
: 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 這兩個地方是不是矛盾了啊?
: 如果說鑰順服掌權者,怎麼又要跟掌權者爭戰呢?
: 還有,要怎麼跟惡魔爭戰啊?
: 我又看不到惡魔...
為大家複習一下聖經中對於基督徒與執政掌權者關係的教導。一般來說,基督徒應該順從
執政掌權者,前提是執政掌權者夠格被稱為 神的用人(羅馬書13:4),順從執政掌權者
就是順從 神的心意,因為基督徒要順從 神,所以基督徒也順從執政掌權者。在特別的情
形下,如果執政掌權者不夠格被稱為 神的用人,順從 神和順從執政掌權者兩者之間,要
做的事有衝突,另外一條經文就適用了: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
應當的。」(使徒行傳5:29)這也是一種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