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2C (西土西)
2024-07-17 20:16:54你就奉獻吧
因為你不可能改變她的信念的
如果你覺得失去她沒關係
那就跟她爭吵好了
你可以試試
作者:
Lanword (新的開始)
2024-07-20 17:09:00此篇金玉良言,唉,爭什麼,愛她就從了吧!
那就是你不夠努力啊,你如果一個月賺100萬就不用擔心錢不夠用了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7-23 13:02:00不聽話等於不愛她?一樓好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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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word (新的開始)
2024-07-23 20:04:00就像真理上凡肉都可以吃,但有信心軟弱的認為只能吃素。保羅說就寧可不吃。道理上男方比較對的,但感情上,有時候就是彼此遷就......看哪一方愛更深一點,更願意捨棄自己的堅持。前提是有要長久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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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24-07-28 02:18:00原則上是要考量他人的想法、不要過度自我中心、注重和平,但現實上狀況可能五花八門,不太可能面面俱到。可能順了姑意就逆了嫂意,順了嫂意就逆了姑意。所以此時還是要尋求神的意!假若女友或妻要求你當納什一,你或你父母要求你不須守猶太教律法,女友父母或你父母則要求女方應順從丈夫,其它人有其它意見,此時你要順從誰?所以回歸到應多讀聖經與禱告,尋求主耶穌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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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4-08-01 14:52:00五樓怎麼好意思叫信心較為軟弱的初信者遷就信很久的人?你不怕原po因為你的話而跌倒嗎?你推文講的每一句話都很不可思議這就好比叫“信心軟弱不吃拜鬼筵席的人去吃拜鬼宴,覺得他需要遷就信心強的人”一樣荒謬....你可以不要引用保羅的話嗎?我覺得你在羞辱保羅如果原po因為你的話跌倒,你就大大得罪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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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word (新的開始)
2024-08-04 22:26:00道理大家都很會講。贊成當納十一的,不贊成當納十一的。大家都可以把對方陣營講的十惡不赦,羞辱玷污神。如果是神學真理辯證,慢慢辯證沒關係。這篇C2C為什麼我誇獎他?他講的不是從神學的層面, 而是很現實男女相處的問題。若對方是不能失去的人,你就是辯贏了一切,但失去心愛的人又如何呢?有些事,還是有人生閱歷後,回頭看才知道值不值得再回到拌跌人這事。不要小看原po 剛受洗三個月,他在這事上是個明白人。有些時侯我們以為老練的,搞不好更容易被一句話拌跌。畢竟不是在教會久就是真成熟剛強。據我人生多年經驗,拌跌人三大法寶:批評、指責、論斷。啊,不能引用聖經論述,我盡力了。當然,還是要看性質來說。納不納十一,我看來跟守不守日相當。如果是殺人放火拜偶像,那自另論。再讀讀原文,其實原po道理上都能明白。反而我們著相了,倒似沒給出他想要的答案。你提供的也是一條可以考慮的路啦。如果沒有一定要在一起,觀念實在合不來。還沒結婚也可以不要勉強。